中国网3月3日讯(记者 彭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3月份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
王道树介绍,为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部门依法按程序两次延长了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目前,除湖北省以外2月份纳税申报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整个申报工作平稳有序。对于受疫情影响较重而没有能够完成申报的少部分纳税人,还可以按照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总局已经布置各地税务机关及时予以受理,并对这些纳税人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已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即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适当延期的范围及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