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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杯申报表】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申报2017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5-04 13:17: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进一步引导高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2017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

高校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 辅导员课程是指高校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高校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学业指导、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1. 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 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 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针对性、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吸引力、感染力强。

4.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也可为2017年以来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

各高校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和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等相关学生工作干部。

(二)申报数量

每校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表(见附件)。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 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 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学校学工部或研工部核实并加盖公章。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或邮寄至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2. 请各高校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组织遴选工作,形成长效推荐机制。鼓励各校组织初评后申报。

三、评审与管理

1. 省委高教工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将予以重点培育,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项目评审。鼓励各校给予入选项目相应的经费配套和政策支持。

2. 每个入选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主持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委高教工委。两年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3. 省委高教工委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将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统一办理相关结项手续,项目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

联 系 人:魏 星 029-88668882 88668859

电子邮箱:gjgwxgb@126.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办公楼学工部(710061)

附件: 2017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doc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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