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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e申报清溪】东莞居住证办理新规来了!满足这些条件,不用等半年

时间:2023-05-04 11:26:5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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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异地中高考、

入户、购买房屋、考驾照......

在东莞,这些事儿都离不开一张证,

那就是居住证!

2016年1月1日,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平时感觉用不着,一旦需要的时候再办理又要等半年。对于一些没有事先规划的市民来说,的确对生活造成了影响。

现在新规来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人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

日前,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方便缴纳社保或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通知》。按照通知,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以及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目前,东莞正在推进政策的落地。据了解,厚街、长安、清溪等镇街已经可以受理了!为了不白跑一趟,建议市民可以打电话咨询办理的情况。

那么具体有什么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政法君帮你划重点!

一、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

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所需提供的材料:

流动人口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在缴纳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办居住证。

二、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所需提供材料:

流动人口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无需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办理流程:

由受理单位受理申办人申请后,通过省级流动人口信息系统采集录入申办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电子影像,提交县级流管部门(东莞、中山市为市级流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办理居住证。

此外,还有一个好消息,

石龙、虎门、厚街、东城等镇街已经发布通知,

将于3月1日起全面推行户政业务网上预约办理服务。

打开“东莞市一体政务服务平台”(需关注公众号“莞家政务”-“在线预约”即可看到),能看到目前大多数镇街都已经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办理户政业务。

南城户政业务网上预约服务将于3月25日起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南城的户政业务网上预约办理服务实施时间与其他镇街有所不同。

最早可提前15天预约

即日起至3月25日为过渡期

从3月25日开始,南城公安分局办证厅将全面推行户政业务网上预约办理服务,届时除个别特殊业务和对象外,市民须提前在网上预约,方可到现场提交业务申请。市民可以通过“平安南城”微信公众号和“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每天17时放号,最早可提前15天预约。

为让市民适应网上预约办证新模式,从2月25日起至3月25日设定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市民可选择网上预约办理,也可以选择到现场取号排队办理,户政窗口将设置一定数量的配额,同时将对已网上预约的申请进行优先办理。如现场排号或预约号用完,工作人员将引导市民预约其他时间办理业务。

(上下滑动了解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南城公安分局户政业务窗口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2:00、14:00—17:30;星期六,09:00—11:30、14:30—17:00。

1.每天17:00放号(提前15天放号,示例:下下周一的号,最早于本周一17时可预约)。所有事项不能预约当天的号。

2.采用实名制预约。非实名制预约的,不提供预约服务。预约小孩出生登记的,由办理的监护人预约。

3.请按预约日期时段起始时间前15分钟到达业务办理现场取号,预约时段起始时间后15分钟后不再保留预约号。如:9:30-10:30时间段的业务号,在9:15-9:45之间取号,逾期不取号作废。

4.到达办事大厅后,需凭预约人的身份证或预约手机上接收到的二维码,在取号机上换取现场号。

5.如有原因无法到场,请在前一天00:00前及时取消预约,否则会当失约处理,加入黑名单,30天内无法进行预约。

6.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因故暂停、改期办公时通知到。

下列情形不需要预约

●办理死亡注销。

●65岁以上老人办理本人户政业务。

注:部分镇街首次办理港澳台居住证也无需预约,具体以各镇街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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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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