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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黄山杯要求】我市启动“黄山杯”奖申报工作

时间:2023-05-03 23:50: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昨天,记者从市城乡建委获悉,我市正式启动2015~2016年度 “黄山杯”奖评选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需在11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地点。

据介绍,“黄山杯”奖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发布。实行总量控制,每两年评选一次,不超过200项。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评选表彰办法》,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纳入创优计划的工程。同时,申报工程应为已经竣工的工程,且经过冬、夏季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不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的,以及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不纳入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活动,市城乡建委委托市建筑工程协会和市市政工程协会具体承担奖项申报组织工作,凡符合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申报材料需在11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地点,房屋建筑工程材料请报送至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请报送至市市政工程协会,地址均为铜陵北路569号。(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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