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座 房( 号门面)
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XX财富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为加强XX财富广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住宅区房屋本体安全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房屋观瞻和外立面的整齐划一,有效防止违章装修,本着携手营建优美、温馨家园的原则,维护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10号令)、XX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结合大厦实际,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装修申报、审批
1、鉴于甲方所购房在C区范围,且自已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在争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甲方提交书面申请,报请乙方备案方可自行装修。甲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前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和甲方装修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甲方须提供资料(非甲方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a.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收据(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b.甲方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房屋(或商业门面)装饰装修合同(甲方与装修单位签订)。
2)甲方聘请的装修单位须提供资料
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b.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c.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d.装饰装修方案(方案应包括,装修项目、装修工期、装修单位现场负责人、装修施工人员数量、装修施工人员留宿数量、消防及安全防范措施等)和装修施工全套资料、图纸。
e.装修现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一张。
f.装修工人数量、留宿人员数量、全体装修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乙方留存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制作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用)。
3、甲方须填写《业主自行装修申请审批表》。
4、乙方装修经办人在详细核对甲方提供和填写的上述资料、图纸、申请表后,按照装修申报项目逐项进行审核,且应根据《业主自行装修费用计算表》计算出甲方应交纳的装修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并签名。
5、乙方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装修项目最终审定。
第二条、装修费用缴交和办理进场证件
1、乙方财务员根据装修经办人填写的《业主自行装修费用计算表》全额收取装修各项费用。
2、乙方装修经办人根据财务员的开出的收款收据和公司领导批准的装修申请审批表,在核实无误后为装修单位办理进场证件:
1)办理装修许可证。
2)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并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办理情况及时登记在《施工出入证办理记录》表上。
第三条、装修费用收取标准
1、装修保证金:住宅每户交纳3000元装修保证金,其中业主交1000元,装修公司交2000元; 办公商业每户交纳5000元装修保证金,其中业主交2000元,装修公司交3000元。(此保证金在甲方装修前交纳,装修完毕后报请乙方验收确认无违规现象,并经一个月使用后确认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无影响后无息退还。)
2、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出入证押金20元(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入证押金可退回,出入证应返还管理处,如有遗失每证扣装修单位5元。出入证有效期三个月,逾期或遗失必须补办)。
3、装修管理费:按0、02元/㎡/天收取,先预交三个月,多退少补。
4、装修垃圾清运费:200元/户(代环卫部门收取),若要拆墙需增收拆墙垃圾清 运费:50元/ M3 .(砖混结构的墙严禁折除)。
第四条、装修范围及管理要求
1、房屋主体结构:
1)定义:房屋主体结构是指,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不得改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外观、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
3)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洗手间或厨房间。
4)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不得在房屋梁、柱上随意开孔,包括换气扇孔、空调孔、热水器孔以及抽油烟机孔等。
6)不得凿除楼地面原水泥层。
7)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饰装修,但不得使用厚度在10mm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8)不得拆移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包括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
9)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槽)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10)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
11)不得拆除连接阳台(包括大阳台和小阳台)门窗的墙体。
2、阳台(包括大阳台和小阳台)、露台和天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封闭阳台。
2) 不得在阳台安装柜子、热水器、神龛、反光镜、洗手盆等任何影响房屋外观和有碍观瞻的物品。
3)不得更换外墙墙面砖或外墙面涂料颜色。
4)不得对公用屋面进行装饰装修、搭建雨篷等影响房屋整体外观的行为。
5)不得在阳台墙体外部进行任何装饰(如包木边等)。
6)为保证房屋外观的统一,安装或更换阳台的门、窗应选用一样的材质和款式。
7)不得在外墙面或阳台上安装任何款式的智能防盗设备。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允许活动玻璃窗框内侧安装与原窗框颜色一致,款式与管理处设计相符的安全窗花。
2)为防止门或窗和墙开裂或脱落,不得重力碰撞或震动门窗。
3)不得更换、包装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大门,禁止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4)不得在公共楼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
5)不得在公共楼道上设置影响公共、消防安全和可引发他人反感之物件,包括反光镜、雕塑、神龛、鞋柜等。
6) 更换窗户、推拉门玻璃时应选用色调一致的玻璃。
4、智能设施及管线:
1)不得私自移动户内对讲机的安装位置及宽带插座位置(由专业公司负责施工)。
2)不得未经燃气公司或未经燃气公司授权而私自更改或加长原燃气管道。
3)不得私自移动房屋智能设施管线和设备(由专业公司负责施工)。
5、厨房及洗手间:
1)厨房、卫生间应做48小时的闭水试验(甲方和甲方装修单位进行测试,试验报告作为乙方参与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2)不得改变厨房、洗手间使用功能。
3)不得随意加高厨房、洗手间地面。
4)不得私自改动厨房、洗手间的给排水管道及拆除下水管之存水弯。
5)不得封闭各下水管的检查口(排水管属于公共设施)。
6)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道。
7)不得私自更改厨房公共烟道及排烟口位置。
8)不得私自在厨房和洗手间安装排气扇(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按指定位置安装)。
9)不得随意破坏厨房、洗手间原防水层,因施工确需破坏原防水层的,防水层的修补须聘请专业防水处理人员做好墙地面的防水,经防水测试合格后方能安装其它器具。
10) 为避免造成渗漏水,不得凿打地面或以重力撞击、震动给排水管道。
6、空调安装:
1)原则上严禁改变中央空调设备和设施的位置.
2)如遇特殊情况改变空调设置和出风口位置时请事先与乙方联系,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按指定位置改移位,原位置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重新打孔和修复孔洞费用由甲方负责。
3)空调各种管线须连接牢固,且走线美观。
4)空调安装须由专业公司技术人员负责,如甲方、装修单位自行施工而造成渗、漏水及其他后果均由甲方及装修单位自行负责。
第五条、装修人员管理及装修时间安排
(一)装修人员管理
1、所有进入小区装修人员均应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装修中途进场的装修工人应及时到乙方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出入证时应拿乙方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否则乙方将不予办理临时出入证。
2、装修工人每天进场或作业时应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佩带在胸前,进入小区自觉接受乙方保安员的检查验证,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小区,强行进入或无理取闹者将按治安处罚条例有权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3、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争吵、打架斗殴、从事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4、装修工人应主动配合乙方装修监管员的日常监管工作。
5、装修工人留宿管理:
1)为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留宿的装修工人在每晚11点钟后不得到小区其它地方活动。
2)留宿装修工人应自觉配合管理处的夜间例行检查。
3)装修单位在进场装修前必须向管理处提交留宿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如人员更换应及时向管理处重新申报,否则将视同外来闲杂人员予以清出,由此引起的其它后果由甲方和装修单位负责。
(二)装修时间安排
1、每套房屋的装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即90天),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装修工作的,应提前7天到乙方办理延期手续(延期装修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2、为保证住户有良好的居住环境,装修每日作业时间安排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在规定作业时间外禁止进行有噪音(如打墙、电锯、电钻)的装修。
第六条、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1、甲方和装修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乙方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队必须为每户配备两支以上4kg手提灭火器。
3、装修施工的临时用水、用电必须提前申请,由管理处机电部技术员驳接,施工队不得私自在户外驳接临时用水、用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4、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品,如:氧焊、电焊、煤气瓶等,确需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经乙方审批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装修期间,业主与装修单位不得使用客用电梯装卸装修材料。
6、为避免噪音扰人,装修期间住户大门不得打开。
7、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公共空间加工作业,违反者,视其情节予以处罚。
8、为确保甲方财产安全,任何人在搬运物件、工具等离开小区前,须填写《物品搬出申请表》,经管理处审批后,门岗进行认真核实并逐一放行,否则,物品将被拒绝携带离场。
9、装修作业中的废料、垃圾等严禁高空抛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0、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单元进户大门的内侧。
11、现场装修工人应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佩带在左胸前。
12、甲方应督促装修单位做好自身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条、装修垃圾处理
1、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由装修单位负责清运到乙方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和清运。
2、装修垃圾清运到集中堆放点后,按照先里后外的堆放原则,如发现装修工人乱堆放垃圾,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3、装修单位不得在公共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如发现装修工人乱堆放垃圾,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4、如甲方须自行清运垃圾的,甲方须写出书面承诺;装修垃圾应清运到市政的指定堆放点,乙方凭市政垃圾堆放点开出的发票(或收款收据)将免收该户的垃圾清运费。
5、甲方须自行清运垃圾的,不得损坏或弄脏公共区域,应将垃圾直接搬运到车上,不得利用其它场地中转,自行清运时间为每天的17:00-19:00。
第八条、装修竣工验收管理
1、装修竣工,由甲方通知乙方工作人员安排初次验收,如无违章装修或渗、堵、漏、损坏等情况,装修公司可到乙方办理退证手续。
2、房屋竣工验收如无违章装修行为,甲方及装修公司负责人凭收据在十日内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进行房屋装修,如有违章装修,乙方将按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第七章法律责任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报请政府行政主管部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因甲方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或公共部分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甲方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十条、其它事项
1、执行本协议双方有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诉诸法律。
2、乙方扣除甲方的违约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支出如有不足,在房屋竣工验收时交纳给乙方。
3 。
4 。
5 。
6 。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财富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