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会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上海市社联第十届(2016)“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将于今年10月20日-11月20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宗旨
“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学术团体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研讨活动,以及学科重要学术问题的研究交流。通过此项活动,展现社科学术团体整体风采,促进学科交流,构筑品牌化的学术交流平台,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出更多理论成果,为繁荣发展上海社会科学事业作出贡献。积极推进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发挥学术团体在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二、“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要求
上海市社联第十届(2016)“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定于2016年10月20日-11月20日期间举办,具体要求如下: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术团体特点,就相关学科重大问题确定活动主题。
2、活动的形式可以是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学术论坛、跨学会研讨会、青年学者论坛等。(无论何种活动形式,均须填报活动名称或主题)
3、活动主要出席对象为各学术团体会员,参与的专家学者要有一定代表性,活动要有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4、活动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注重学术规范,可以采取与相关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党政部门和媒体合办、联办等方式,尤其鼓励由若干个学术团体联合举办。
5、活动组织者要确保学术活动效果,及时整理和报道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学术交流的影响和作用。
三、活动的申报、组织和相关安排
1、请各学术团体做好参与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按照上述“学会学术活动月”的要求,争取组织一场或若干场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的相关学术活动。
2、请各学术团体于9月10日前,将拟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的项目情况向社联学会处申报(申报表附后),以便社联作出总体协调安排。市社联审核后将该项目是否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学术团体。
3、经审核确定正式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的项目,由市社联统一在公开媒体向社会发布,统一制作宣传材料。
4、“学会学术活动月”各项目完成后,请主办方将综述、专家发言稿、照片及相关资料及时送交社联学会处。
5、本届“学会学术活动月”结束后,社联将根据各学术团体学术活动的规模、层次、质量、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并对获奖团体给予适度合作经费支持。
6、本通知及申报表可登录社联网站(www.)“公告”栏下载。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