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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扫码“莞e申报”个人预申报,再扫单位、出租屋,小区提供的二维码填报信息,然后生成个人通行码 乔雨/制图
从即日起,通行车站、码头、单位、小区、出租屋、村(社区)、公园、商场等地的体温检测点及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处,市民需主动配合出示“莞e申报”通行码或“粤康码”。昨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配合做好“莞e申报”通行核验的通告》(第17号)明确上述要求。
通行核验范围包括5类场所
此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在莞和返莞市民都要登录“莞e申报”,如实填写防疫信息。此次发布的《通告》,则明确了“莞e申报”通行核验时间和范围。
《通告》称,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莞e申报”通行核验,通行核验范围包括:公路设置的联合检疫站和铁路、汽车客运站、城市候机楼、客运码头等站场设置的健康监测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出租屋出入口设置的体温检测点;村(社区)出入口设置的体温检测点;公园、大型商贸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的体温检测点;医疗机构服务出入口设置的预检分诊处。
据介绍,进行“莞e申报”通行核验,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一个出入检查方法,通过扫码核验,识别通行人员的防疫基本信息,经过出入检查点时可以提升通行效率,便于市民出行,同时也有助于防疫工作人员甄别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大大降低广大市民感染的风险。
有了粤康码,在莞工作生活仍要进行“莞e申报”
根据通告,请尽快完成“莞e申报”或“粤康码”个人申报,取得通行码或“粤康码”,并妥善保存,在接受通行核验时,主动配合出示。《通告》称,如果只是在东莞短暂停留,要提前取得“粤康码”便于出行。对显示“重点(关注)地区来莞人员”的,可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查询工具核实旅居史,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现有工作流程分类处置。
据介绍,有了“莞e申报”通行码,可以不需要再申报粤康码,但有了粤康码,在东莞居住、工作仍要进行“莞e申报”。“莞e申报”是强制性需要申报,粤康码只是个人选择的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小区、出租屋、村(社区)发给市民,由市民扫码进行“莞e申报”的二维码,只是申报的入口,用于防疫信息填写、申报。个人预申报不产生通行码,只有经单位、小区、出租屋、村(社区)申报确认的,才能生成通行码,并且每一个市民只生成一个通行码,出行时也只需要出示这一个通行码。
相关答疑
一、遇到通行核验市民该怎么做?
1.已经取得“莞e申报”通行码或粤康码的,请向核验工作人员出示;
2.已经进行“莞e申报”,但没有及时保存或遗失的,可以登录“莞e申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申报”选择“通行码查询”。后进入界面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提交后获取得“莞e申报”通行码;
3.没有进行“莞e申报”,也没有申报“粤康码”的,不会影响通行,请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通过手机运营商查询工具出示14日内个人轨迹,测量体温,登记信息,联系人确认后,工作人员将根据检查情况确认是否通行。通行后请及时联系就业单位或居住地进行“莞e申报”,方便以后出行,有省内出行需要的,可以同时申报“粤康码”。
二、有“莞e申报”通行码、粤康码就一定可以通行了吗?
不是的,还须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非本单位、小区、出租屋人员的还需经联系人确认,工作人员将根据检查情况确认是否通行。
三、什么情况不予通行?
以下几种情况不予通行:一是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的,不予通行;二是14天内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不予通行;三是进入单位、小区、出租屋,但体温异常的,不予通行;四是来访人员未经联系确认的,不予通行;五是不符合单位、小区、出租屋本身通行管理规定的,不予通行。
四、拒绝接受通行核验有什么后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席记者 林朝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