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之回国时间的界定
佳佳
新人HR
阿才
资深HR
小R
“上海人才”专员
寒潮来临,申城一秒入冬的节奏啊~
哈哈,可我们公司在年底前员工的落户申报工作依旧火热。
说起落户申报,这两天我正在帮一名在国外工作过再回国来我们公司工作的员工办理落户。
有什么问题吗?
不确定他的回国时间怎样界定。
两个关键材料结合着看时间点:一是获得国外学位证书的时间、二是个人的入境时间。
我们是这样界定回国时间的:如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后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如回国后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
以上我也知道。但公司这名员工是国外硕士毕业后,继续留在国外工作,之后再回国来我们公司上班,他的留学回国日期怎么算呢?
这种情况我们公司申办过,如果留学毕业后在国(境)外工作的,以结束国(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此类人员申办落户需要额外准备哪些材料吗?
个人视情况可准备好毕业后在国(境)外工作时间内的境外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工资单等)、工作签证(或相关类别允许工作的签证)以及依法纳税税单等相关佐证材料,作为落户申报时的在国(境)外工作的凭证依据。
原来如此,我发现自己总是可以在你们的对话中学到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