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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申报规则】最高奖励400万!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开始申报扶持资金

时间:2023-04-30 17:15: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2年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金属交易场所及金属批发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1日截止

扶持标准

一、金属交易场所扶持奖励标准对于政策实施期内场内年度金属销售额首次达1000亿元、3000亿元、5000亿元、8000亿元的金属交易场所,分别按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从高不重复。

二、金属批发企业扶持奖励标准对申报期内金属销售额在5-50亿(不含)之间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金属采购额的0.4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7.5%,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55‰;若同比增长达10%,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6‰。对申报期内销售额达50亿元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金属采购额的0.5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7.5%,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6‰。

申报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金属交易场所扶持奖励

(一)通过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或保留的、从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并在名称中使用“交易中心”“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该类交易场所须在南海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规范运营、交易品种包含金属,场所场内年度金属销售额须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

(二)遵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及《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金属现货交易的交割率达到100%;

(三)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南海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费;

(四)申请奖励前2年内无违法、违规及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金属批发企业扶持奖励

(一)主营有色金属(包括铝、铜、锡、铅、锌等)或黑色金属(包括钢、铁)大宗基础原材料批发,且批发营业额占总营业额60%以上的企业;

(二)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南海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请奖励前2年内无违法、违规及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四)申报期内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销售额达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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