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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家庭病床】在家就能“住院”!西安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扩大到这些区域→

时间:2023-04-30 14:20: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病人

特别希望足不出户

就能享受到居家医疗服务

为深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迫切医疗服务需求,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会同西安市医保局,在莲湖区开展家庭病床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城六区和西咸新区,惠及更多老年群体。届时,将有更多参与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打造“无院墙”医院,打通医院与患者家庭中间的最后“一堵墙”,让相应的患者在家就能“住院”,并享受医保报销。

家庭病床服务试点

扩大到城六区和西咸新区

“终于盼来好消息啦,我们也能享受家庭病床服务了!以后不但有医生上门治病,而且还能享受医保报销,感谢党和政府,这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政策。”家住东郊的王老伯今年72岁,因多种疾病缠身长期卧床。王老伯的儿子得知“家庭病床”服务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城六区的消息后非常高兴。“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常年躺在床上,家人也不能经常守在身边,以后有了这个好政策,医生定期上门,既为他做检查,又可以提供咨询及相应治疗,最关键还能享受医保报销,对我们全家而言帮助非常大。”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很多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的患者承受着生理、心理、经济上的三重痛苦,家庭病床服务作为居家医疗、居家护理、医养结合的重要部分应运而生。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签约机构)在患者居住场所内建立病床,为符合住院条件、需要连续治疗,但到医疗机构就医有困难,适宜居家诊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西安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工作试点范围和服务老年人的覆盖面,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健康、养老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

那么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家庭病床服务?据悉,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主要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参考条件之一的西安市常住人口。

基本条件为:

常年不能间断治疗的慢性重症患者;或因疾病需要长期卧床或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且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条件、经签约机构评估后在适合的家庭条件下医护人员定期上门系统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

参考条件为:

出院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病人。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脑外伤后、严重颅内感染后等)致行动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病情稳定需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肿瘤术后或放、化疗需支持治疗的病人。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的病人。骨折术后及外伤的病人:换药、拆线、康复、功能锻炼等。慢性病需长期治疗的病人。长期卧床病人:肿瘤晚期、植物状态、偏瘫患者合并褥疮感染、尿潴留、吞咽困难(需定期换药、定期更换尿管、胃管)。安宁疗护:肿瘤晚期、生命末期等。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且有身体残疾而无法处理的老年精神患者。老年痴呆症患者以及80岁以上老年人患慢性疾病需连续治疗者。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以申请家庭病床服务。

如何申请家庭病床服务?

患者或家属向签约机构提出建床申请,填写《西安市家庭病床申请表》,并携带患者相关病史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及影像报告、用药清单及记录等)以及医疗卡、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签约服务机构申请收治。患者或家属与责任医师约定第一次上门服务时间,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确定联系人,保证联系畅通。

签约机构根据《西安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必要时结合上门建床评估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建床的答复。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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