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2年本市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许多家长都在忙着入园、入托的相关事宜。
您知道在个税APP中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填报指南
一、子女信息未预填,首次添加信息版
(一)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二)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年度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三)填写扣除信息。如果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进入下一步基本信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
如实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注意: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如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
(四)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
(五)最后,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
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子女信息已预填,直接选择版
(三)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会自动填入,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
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显示子女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
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
热点问答
除了政策跟填报指南,申税小微还整理了一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哦~
Q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
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Q2
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Q3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
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Q4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
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A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B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Q5
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
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家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填报指南
(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二)选择“子女教育”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三)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四)填写并确认基本信息,“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五)点击选择“子女信息”;
(六)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七)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概念区分
除此之外,填报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注意区分以下几个概念:
出生日期:
须与身份证上相一致。
当前受教育阶段:
一共有四个阶段,分别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只能采集一条信息。如果一个扣除年度内同一子女发生了升学、转学等情形后,如小升初,纳税人应当进行信息变更,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变更发生当月,据实进行信息修改,也可以在年底12月份信息确认时进行修改。
学前受教育阶段:
并非必须要子女满三周岁后才能填写。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满三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提前填报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扣除。
教育终止时间:
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否则请勿填写。从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享受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