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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申报消防】关于申报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3-04-29 18:30: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GUANG AN XIAO FANG

关于申报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范围内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所在建筑依法取得合法产权手续,并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确定后,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2022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单位规模等级下降、关闭、破产、停业、兼并调整等不再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或者经2022年检查、核查发现未依法取得合法产权、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相关手续的单位、场所,将不再将其列入重点单位监管范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由社会单位(企业)自行负责,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凡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而未按规定依法申报的单位,因单位自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逃避消防执法监管导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法律责任自负。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3月15日18:00前,将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所在建筑(场所)的合法产权证明(扫描件),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

GUANG AN XIAO FANG

附件

附件1.《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附件3.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联系方式

GUANG AN XIAO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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