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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报扣税】可操作的从公司拿钱不缴个税的名目

时间:2023-04-28 23:03:4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史上最全的不用缴纳个税的,企业日常用到的各种费用,其实一点点整理起来,只是为企业税务合规,而且不要冤枉多交税,同时也是想高工资的亲戚问到我,个税有什么办法可以低一点。所以先收集规则,小说办法。

1、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国务院令第6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

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解释:规定上标准内,不征;超规定标准,征。

4、生活补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5、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救济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企业给员工发钱应用说明:看到一张领款单,员工困难补助。依据政策是可以享免个税,但需要企业制定补助政策与审批制度,遵循审批流,且万不可很多人都有,肯定是极少数。

7、工伤补贴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8、差旅费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号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老板从公司拿钱方法之一:有些老板买菜,平台买水果也要开票走公司账报销,就是为了不出分红那20%的个税,但是出差谈生意就不知道给自己一点出差补助。当然,要补助,也是要有政策支撑,不能是漫天补贴。出差的相关事宜单据也是要确有工作事宜与工作成果记录的。建议企业建立自己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制订差旅费津贴标准的理由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制定的内容可以参考当地《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

9、误餐补助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

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应用:不要总拿定额发票或者一家店固定开票来报销套现了,据实给补助,税局也不会找麻烦

10、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1、生育津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号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专项附加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六条、《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费七大专项附加扣除。

应用:高工资人士,主动去下载个人所得税APP,5月30日前搞定,基本情况是一年填了不变。老人与小孩的可以自行在自家分配分配,不要一刀切的夫妻平等。拿出小本本算下

13、五险一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六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4、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第十三条、《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这就要结合企业留人用人政策去专门规划了

15、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第十三条、《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

1、《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2、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商业保险自购买次月起,每月不超200元可扣除。

16、年终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老板从公司拿工资,拿高工资,高年终奖,是从公司光明正大拿钱的合法途径,不要找家里的消费去套现了,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总是经不住税务检查的,倒时都要连本带利吐出来,纳税调增并且还要缴纳滞纳金,得不偿失。

科学利用税负税率临界点、将工资薪金、年终奖合理拆分,享受最低税负率缴纳个税。

17、离职补偿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员工离职,如何补偿,法律是有规定的,企业不能任性,想补偿多少就补偿多少,超出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税务机关很可能会认定其不合理,不符合离职补偿金的规定,要求补交个人所得税。

18、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扣除部分的公务费,不计征个税

19、供暖费

根据《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2 4号文)

北京:计征个税

辽宁:不征个税 看地方

20、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01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被激励个人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取得公司股权(票)后,未来再转让股权(票)时,应就其股权(票)转让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税款,适用20%的税率。

由通常情况下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两个环节征税,合并为只在一个环节征税,就是只在转让环节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而取得环节的“工资、薪金所得”暂不税。

21、职工福利费: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应用:上次税局让我找这个政策,就是为企业给员工家属发放了丧葬补助费70多万,寻找哪个政策直接规定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找了一下午,直接规定。这个补助,站在国家与社会角度,当然是希望企业承担更多责任,给予补助,增强社会稳定。对企业而言,支出了能在税前扣除,税务上要讲究政策。当然,是属于职工福利费,要满足14%的比例要求。超额也是不行的。

22、疫情补贴补助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三年疫情,终于结束。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面对困难与黑暗时候,默默的坚持,走过去必然是光明,只是这个光明也会伴着新的机会与问题。一起加油冲

高薪想要低个税,工资在望的飘过

1从公司剥离出来,成立个体户,利用当地税收政策(个体户核定征收),给公司开票,武汉是每个月开票9万免个税。具体可看当地。

2 不挂职公司,挂劳务派遣,公司打款给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给个人付钱。(实际两边可能都不缴个税,目前税局没空查)在规范中的公司都不会这么干。如果不规范的公司,税务风险太多,不建议走这条不归路。

3把年终奖的基数提高,平时的工资降低,得知道整体全年工资大概是有多少,算好比例,并结合考虑是否落袋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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