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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需要申报】广佛深等涉疫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请第一时间报备

时间:2023-04-27 10:31: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近日,周边深圳、广州、佛山等城市报告多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为保障您和家人健康,请10月8日以来有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10月11日以来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狮山镇),10月12日以来有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莞人员请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并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

第一时间报备

若发现自己或家人曾到过上述涉疫风险地区或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2

推广“落地检”

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外市人员抵莞后,第一时间开展核酸采样。来(返)莞人员可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的便民核酸点完成一次“落地检”。

3

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佛深来(返)莞人员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4

做好7天健康监测

外市来(返)莞人员要按相关防疫要求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注意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

来(返)莞人员报备方法

方法一:莞e申报

(点击查看大图)

方法二:电话报备

市民政务服务热线:

0769-12345

各镇街(园区)

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各镇街(园区)、村(社区)报备电话

方法三:入粤申报

入粤申报主要针对外省口岸入境来(返)粤人员、外省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本省跨市中高风险人员的申报。请相关人员提前48小时进行申报,并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及核酸检测要求。

可点击下方粤省事小程序-“热门服务”-“入粤申报”中进行申报。

跨市通勤人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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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范围

跨市通勤人员:指工作(学习)地和居住地中有一处不在东莞,周期性往返于东莞与其它城市之间的人员。

申报操作指引

跨市通勤人员通过“i莞家”APP(须注册,认证身份),进入“来返莞报备”点击“跨市通勤申报”;

一、跨市通勤申报

第一步:根据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操作;

第二步:点击“在莞居住”或“外市居住”;

注:“在莞居住”、“外市居住”都支持“代亲属上报”,具体均可参照以下步骤。

在莞居住:

(1)“通勤情况”选择,请按实际情况勾选“日通勤、周通勤、周内多次通勤”;

(2)“在莞详细居住地址”选择默认地址或点击“此处”进行自主填写,自主填写支持“扫门牌二维码、地址关键词搜索、手工录入”;

(3)“居住类别”选择,请按实际情况勾选“商品房(自住)、商品房(租住)、自建房(自住)、自建房(租住)、单位宿舍、其他”;

(4)“外市工作、学习地”选择,请如实勾选外市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县(区)、镇(街道);

(5)勾选“我已阅知本申报所列事项,保证以上申报内容属实,并同意授权采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并提交申报。

外市居住:

(1)“通勤情况”选择,请按实际情况勾选“日通勤、周通勤、周内多次通勤”;

(2)“单位地址”选择默认地址或点击“此处”进行自主填写,自主填写支持“扫门牌二维码、地址关键词搜索、手工录入”;

(3)“在莞工作、学习单位名称”填写,请如实填写工作单位或者学校全称;

(4)“外市居住地”选择,请如实勾选外市居住地址的市、县(区)、镇(街道);

(5)勾选“我已阅知本申报所列事项,保证以上申报内容属实,并同意授权采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并提交申报。

第三步:成功提交申报后,可在“历史申报记录”查看上报情况。若需修改信息可点击“变更”进行重新申报;当通勤情况结束,可点击“注销”结束通勤报备;

二、跨市通勤人员打卡指引

当通勤的城市发生本土疫情或输入性风险较大时,在每一次通勤抵莞后,需进行一次打卡。

第一步:已完成跨市通勤申报的人员,请点击“已申报●一键打卡”进行通勤打卡;无有效通勤申报记录的人员不支持“一键打卡”操作。

第二步:进入打卡操作页面,选择对应人员进行打卡。

第三步:上传最新的粤康码截图,完成后点击“一键打卡”。

第四步:打卡完成后,可在历史申报记录查看到最近一次的打卡时间及前十日(不含今日)累计打卡次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跨市通勤人员按照上述指引进行通勤报备。信息核验中采集的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采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感谢市民群众对我市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技术咨询电话:(0769)12345。

来源:东莞疾控

编辑:李秀莹

校对:李青青

责编:林文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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