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度厦门市
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限的通知
因受申报平台系统调试影响,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时间延长至2月13日(周一)(当晚零时申报系统关闭),请各申报主体合理安排,错峰申报。
特此通知。
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办
2023年1月31日
为繁荣发展厦门文艺事业,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厦门设立“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一年来,各类文艺资助项目百花齐放,促进了我市重点文艺创作规划,繁荣我市文艺创作、打造精品力作、培养文艺人才、推动文化创新、加强文化交流,推进我市文艺事业健康发展。
01
资助(奖励)范围
◆文本资助项目
◆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
◆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项目
◆闽南文化进校园项目
◆文化艺术活动项目
◆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项目
02
申报主体
1. 具有厦门户口或取得厦门市居住证的公民,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2. 在厦工作的台港澳同胞,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3. 在厦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4. 定向为厦门市创作的外地公民或外籍人士,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5. 申报资助或奖励的项目,须在厦门市立项、备案,参赛评奖须由我市或我市联合报送且我市享有申报权、荣誉权。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盖章同意,由主办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申报,申报者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
03
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26日-2023年2月13日
备注: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报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的作品,获奖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
04
资助重点
鼓励下列重点选题的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的优秀原创项目:
1. 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和重大成就,艺术地反映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革命、历史、现实题材作品;
2. 围绕2023年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改革开放45周年,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以及2025年抗战胜利80周年等重大节点的主题创作;
3. 反映厦门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实践地,书写厦门特区建设新篇章的现实题材作品;
4. 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5. 弘扬民族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有利于中华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
6. 体现厦门文化底蕴和对台交流作用,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和闽南文化精神内核,表现不同历史时期两岸的名人、名家、名著风采,并具有历史、时代和人文价值,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主题创作;
7. 有利于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并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05
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闽南文化进校园资助、文化艺术活动资助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其余项目二者均可。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查阅《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
06
申报平台
登录“i厦门”网站,通过“i财政”,点击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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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
文本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2.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3.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
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项目资助细则(试行)
4.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
闽南文化进校园项目资助细则(试行)
5.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艺术活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6.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
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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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音乐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