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6日讯 近年来,山东省持续畅通“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通道,定期开展评审服务专项行动,企业人才评职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潜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了《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探索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
根据规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大力促进“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复合型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专精特新”企业中从事多种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且符合其他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申报评审其他同层级职称;符合“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相应层级职称考试。根据有关规定,“专精特新”企业中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能评价。
《若干措施》鼓励吸纳“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当年度全国有效;取得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可认定中级、初级职称的,不再重复组织评审。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可根据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专业人才发展需求,参照相关要求,申请组建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不低于国家和全省相应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特色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面向全省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图/9月20日,山东淄博,山东镭泽智能科技公司技术人员正在研究出口智能电机。
另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建立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体的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了一大批在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截至目前,山东累计培育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77家,省级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别达到1666家和24家;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56家,数量居全国第三位。今年1-8月,全省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高于全部规上工业1.4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0%,高于全部规上工业1.5个百分点。
闪电新闻记者 杨玉金 贺晓菲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