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弘扬新时期新征程的志愿服务精神,提升我省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更好发展,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及
“最美消费维权义工”(以下简称“两美”)推选活动。
01 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经各级消保委注册登记,参加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并开展活动一年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二 申报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条件
1.由各级消保委根据当地实际需要组建,具有专业特色品牌且社会反映好的消费维权义工服务站、点、队、室等相关组织;
2.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义工活动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得到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表彰与肯定;
3.具有较好示范引领作用,并对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有着现实和长远的影响,在系统内有推广和借鉴作用。
2020或2021年度已被评为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的,不参加本次推选。
三 申报最美消费维权义工条件
1.热心消费维权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从事消费维权义工活动事迹特别突出;
2.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以及各领域专项消费调查、体验和评价活动有成果,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3.积极参与消费纠纷典型案件的调解,受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肯定及消费者赞誉的;
4.有传播志愿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感人事迹,对消费维权事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
2020或2021年度已被评为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的,不参加本次推选。
02 工作程序
一 推荐和申报
推荐分为系统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形式进行。
系统推荐:由各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申报范围和条件,将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推荐到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23年2月6日前将候选名单推荐材料审核后报送至省消保委。原则上每个市级消保委推荐组织候选名额为1个,个人候选名额2个。
社会推荐:由省消保委通过浙江消费维权网、省消保委官方微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推荐。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消保委。
所有上报材料必须填写“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及“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申报表(见附件1、2)(表格下载点击文章末尾“阅读原文”,复制链接在电脑端下载)、事迹材料及提供影像资料。事迹材料注重写实,有生动感人的情节、细节;内容应真实、完整。推荐、申报材料需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二 材料审核
由省消保委对系统推荐和社会推荐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筛选出10个提名候选组织、20名提名候选义工进入正式评选环节。
三 评审、公告
专家评审:省消保委召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中国消费者报浙江记者站、相关专家等组成专家评审组,相关专家对各地区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解读、分析,最后召开专家评审现场会,在省消保委的监督下,进行现场打分。
最终评出5个 “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10名“最美消费维权义工”。同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浙江省消费维权网、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入选名单。公示期间若无异议,省消保委会授予入选者2022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及“最美消费维权义工”荣誉称号,2023年3·15期间,浙江省消保委会通过媒体陆续推出典型报道,向全社会展现“两美”在积极投身消费维权事业,切身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感人事迹,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在此基础上,积极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推送全国“最美维权人物”候选人。
03 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消保委。
联系人:周霖
联系电话:0571-87060315(6830),手机:
电子邮箱:932239885@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八楼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与法律部
来源 | 浙江省消保委
编辑 | 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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