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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报奖章】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杨洪洋宇”开始申报!快来报到!

时间:2023-04-22 10:45:2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未满28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未满28岁,即199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成员(b)年龄在3年以上(入团时间为202年)

0年4月30日以前,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三)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四)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不含参评当年) ;

(五)共青团员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六)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基本条件

(一)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 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四)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 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五)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一)地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

(二)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三)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或者共青团员;

(四)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

(五)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 (不含参评当年) 。

县处级团干部一般不超过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总数的15%。

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三)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 组织发动青年。

(四)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五)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六)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 的组织同一年度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对同一组织和个人5年以内不重复表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 团支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一)近2年以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二)近2年以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三)近2年以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 近2年以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五)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六) 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特殊情形:

因省、市、县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未批准共青团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项目的,或者本级与全国评选表彰频次不一致的,可以将支撑荣誉扩大至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不要求完全对应。

破格推荐参评:

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组织或个人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须经省级团委推荐、共青团中央批准。参评资格有任意一项不符,均视为破格,破格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总数的10%(按照去尾法取整)。

报送方式:

扫码下载查看申报表、汇总表和填写说明,在2023年2月7日18:00之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盖章纸质件一并报送至南岸区行政中心A区1号楼207,电子版和盖章的PDF件发送至邮箱:xiaohu20220809@163.com。经团市委初选通过后,团区委会电话通知报送详细资料。

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附件

全国“两红两优”附件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2989010

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附件:

申报材料01-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申报材料03及12-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事迹材料

申报材料11-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申报材料14-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全国“两红两优”附件:

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表及填写说明

全国“两红两优”推荐对象汇总表

符合条件的青们

快来申报吧

审核:廖倩

编辑:曾斯

如有侵权,请致电62989010

最后

小暖南温馨提醒做好网上共青团的登录查看个人信息和关系转接为学社衔接做好基础哟!

询问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学社衔接)请致电6298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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