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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证年审申报】260元就可以不用自己身份证买一张记者,还可以调查网络制造、销售、假证件和车牌现状。

时间:2023-04-21 13:55:5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类商品展示界面为实物图,一类主要展示黄底蓝字“请咨询”宣传语。

一家名为“电摩pai”的商家听到记者咨询车牌制作事宜后,让记者添加其即时通讯账号,并称“有样图都能做,电动车牌照、汽车牌照、新能源车牌照,一张120元包邮,配套赠送安装工具螺丝,可过年审。现在下单,最快第二天晚上就能发货,你只需要提供车牌样图和号码”。

在该商家朋友圈,记者看到另一种假车牌的“上牌”视频。视频中,男子手持假车牌,覆盖到真车牌上,假车牌便牢牢吸附在上面。从视频里看,贴牌前后几乎无异,原本的“鲁D”号牌摇身一变成了“冀C”的号牌。

此外,该商家朋友圈中还有一张图片,4张颜色各异的车牌整齐码放在地上,黄色的“藏C”、绿色的“粤S”、黑色的“赣A”以及蓝色的“冀A”。

另一个名叫“图文定制”的商家更直接,当记者询问是否能做车牌时,对方迅速回复称:“都能做,400元一副,电车贵100元。我们的车牌用料讲究,做工很好,有些客户一买就是两副,都可以过年审,连交警也看不出来。”

对于网络平台、社交平台上有人制售车牌这一现象,朱杰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否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购买假证瞒天过海

有需求就有市场。这些假身份证、假车牌都用来干什么呢?

一位名叫“家政李老师”的沈阳网友说,主要是为了做工方便。她发现,当地几名身份证造假的家政阿姨活跃在家政市场,她们所用的“身份证”使用的字体和真证存在较大差距,且没有防伪标志,而证件上的年龄,恰好符合就业年龄。

另一位来自江苏无锡某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1月,一位阿姨前来求职,但样貌与证件年龄相差较大,他便将其身份证上的信息录入家政公司App系统查询,页面立即弹窗“校验未通过,请核实证件真实性”。后来阿姨坦言其为了满足从业年龄,使用了假身份证。

除了从事家政行业工作外,制售身份证的卖家透露,许多人购买假身份证是为了帮助未成年人或者超龄人员进厂或者进工地工作。

假车牌的用处同样广泛。有人为了躲避限号,有人为使用拼装车,还有人认为重新申请办理车牌周期太长而造假省时省力。

“限号的时候,假车牌就能派上用场了。”货车司机李先生告诉记者,对货运司机而言,限号让他们倍感头疼,有些司机为了躲避限号,就会购买假车牌,驶入限行区域前换上,躲过限行。

从事二手车行业的肖先生介绍,二手车行业也有人购买使用假车牌,多用于黑车、拼装车和事故车。“这种上了假牌照的车,经常会出现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违规情况。”

人工智能共同发力

加大平台监管力度

为了防止制售假证件现象,平台该承担起什么样的责任呢?

记者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互联网平台虽然无法实施对个人经营行为逐一审核后发布,但对于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应当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网络平台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也应当对一些明显违法、违规的关键词进行监测、检测和屏蔽。”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朱杰提出,我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要求网络平台应当担负起对平台经营者的监管和用户保护的义务。同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果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法,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如下架商品、封禁账户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记者注意到,在网络平台上,卖家经常变换搜索关键词,故意避开原话,比如“证”字会使用“正”字代替,“磁”字被“兹”字替换,有的还会使用行业黑话。该如何破除卖家放的一个个“烟雾弹”呢?

朱杰建议,可采用“人工+智能”的综合手段进行监管。智能手段是通过设置关键词、特殊标志的方法,大规模检测平台内违法、违规信息,这种方式能够高效、大量地排除信息流中的不合规情形,但是对于一些行业黑话、频繁变更的关键词等,智能的方式可能并不能识别,因此需要加入人工方式,设置审查专员,对智能系统无法识别、判断的内容再次审核,既可以避免错误判断,也可以避免违规内容逃脱监测。同时,对于审核专员还应加强培训和指导,及时掌握行业黑话、准确识别内容信息,才能尽可能明确不法商家的真实意图,予以打击。

朱巍说,平台需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同时完善关键词搜索和模糊搜索机制。对于用户举报的响应也应当更为积极,处理更加迅速。

周俊利认为,治理制售假证乱象,需要多方合力出击。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明文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查处。应完善信息资源库,设置防伪标识,开通便捷的防伪核验渠道,保证证件防伪性更高、更加“黑科技”。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在审核文件、材料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还要加大对伪造身份证明文件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教育引导社会大众实事求是、拒绝使用伪造证件和证明。

“网络平台、招聘平台等正规平台应当加强对注册用户的审核,可以推行实名制注册、人脸识别等方式确认注册用户身份,当平台出现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等行为时更容易锁定违法者,增加不法用户违法犯罪的成本。”周俊利说,要在全社会营造对伪造、买卖假证“零容忍”的态度,对于制假售假者,有关部门应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责。平台有义务站好岗、放好哨,不能对伪造、买卖假证照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跨部门执法监管合作机制。

“一方面,对平台经营者而言,应坚决取缔非法制作、买卖机动车车牌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平台内部的监管机制,对于个人非法制作、买卖机动车牌的行为予以规制;另一方面,配合外部监管部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台账制度,将平台通过自身监管发现的违法犯罪证据材料、线索等移交相关部门,配合政府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说。(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王意天)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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