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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治理项目申报】“大气、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管理”等视频回答审查会即将举行

时间:2023-04-15 06:00:0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定向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定向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兹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

“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定向指南申报项目。

二、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邀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多场景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组、专家、会务人员在线下不同的场所,通过专用系统进行视频连线。答辩前将统一组织测试。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见邮件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天扫描并发送至:qts@acca21.org.cn,并电话告知我中心(电话与本通知联系电话相同)。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项目答辩评审汇报时间为15分钟,专家质询30分钟,共4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

4. 请答辩人提前做好答辩系统测试,确保摄像头、麦克风等正常使用。

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依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王兰英,010-58884865

特此通知。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8日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2年度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定于2022年11月10日组织召开“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视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及评审时间安排

1.评审范围:“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新型绿色增值肥料创制与产业化”指南方向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的项目。

2.评审时间:评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上午召开,各申报团队具体答辩时间通过邮件和电话另行通知。

二、评审工作安排

1.本次评审的技术专家在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财务专家在国家科技专家库中特邀选取。

2.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对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开展评审。

3.本次答辩采取多场景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答辩人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

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会前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视频答辩评审要求

1.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不得超过3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亲自参加答辩。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签字盖章,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jzxxmch@126.com。

2.评审会议严格按照会前通知确定的时间安排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

4.答辩评审前须进行系统环境测试,请项目答辩人按照专业机构通知的测试时间登录系统在线接受测试,确保摄像头、麦克风等正常使用。

5.项目答辩人员须在正式答辩前30分钟登录系统,在线等待会前测试,确认设备和网络状态等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做好答辩准备,在线等待正式会议邀请。

6.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须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7.请于11月8日20:00前,将答辩汇报PPT发送至邮箱kjzxxmch@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198044;邮箱:kjzxxmch@126.com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7日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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