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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的真实性】最高支援50万韩元的经费,开始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次申报选拔工作

时间:2023-04-15 02:53: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考察,严格按照标准,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六)人选复核

5月初,省委人才办组建专家组对初步建议人选进行复核,并在征求政法委、环保、税务、公安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建议人选名单。

(七)公示发布

5月中旬,省委人才办将建议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四、培养举措

南海育才项目培养周期为5年,实行“五年两次(期中、期满)”跟踪考核,期中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培养,期中、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在培养周期内,培养对象享受以下培养支持举措。

(一)南海创新人才

给予南海创新人才每人5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支持协助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申请项目及经费,支持申报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

(二)南海创业人才

给予南海创业人才每人3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支持申报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

(三)南海工匠

给予南海工匠每人3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支持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支持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

(四)南海乡土人才

给予南海乡土人才每人15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优先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

上述人选经培养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重大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的,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加强联系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第三批申报评选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坚持归口、属地双重管理和服务原则,落实首问负责制。各市县、省直各单位、各重点园区以及中央驻琼单位、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要高度重视南海育才项目申报工作,主动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其中:各市县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各类单位的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省直各部门负责所属行业领域当中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琼单位、科研院所等的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确保人才应知尽知、应报尽报。特别要关注“4·13”以来在琼新设的中央驻琼单位、总部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引进的人才,动员其积极参评。

(三)申报评选、培养、考核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媒体、社会等方面监督,过程中有个人、单位出现违法违纪或环保、纳税、诚信、工作调离海南等方面问题的,视情况取消培养资格,并退回已领取培养经费,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7:00。

(五)联系方式

1.省委人才发展局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0898—66235925

2.省科技厅

联系人:刘佳檬

联系电话:0898—65334505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王明磊

联系电话:0898—65362103

4.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翟朝增

联系电话:0898—65327471

附件:

1.《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创新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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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创业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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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工匠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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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乡土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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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县、部分行业部门申报书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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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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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来源: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祁夏

校对: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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