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叶社〔2020〕20号)规定,在中小学系列中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榜样”等称号的教师,可以对上级教师进行考核录用。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以上奖的主要完成者,
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的;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3)申请年限破格申报的。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五)关于聘任年限截止日期
申报中、副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账号创建与审核流程
(一)单位账号创建
由单位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账号,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
(二)个人账号创建
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
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得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得再次退回修改。申报人务必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各级审核结束后,参评人员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
2022年度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五)其它说明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在讲课答辩环节,教师身份、教研员身份申报人员讲课学科为其申报学科,教育管理身份申报人员讲课学科为其申报时注明的学科(教育管理人员系统申报时需在备注栏注明讲课学段和学科)。
五、接收材料内容
1.《单位推荐报告》。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正式印发(红头)的“五公开”推荐报告。
2.《2022年任职资格审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以县区、市直为单位报送。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打印,页码要按顺序排列)。
4.报U盘。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以下情况须报U盘:①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②实验教学优质课 ③讲座。要求:以县区为单位报送,市直单位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将U盘装入1个档案袋中,袋外注明:“某县区副高级U盘”,并粘贴打印的U盘编号及其对应的人员名单,报送人在名单上签字。
5.按资格审查表审核的人数到市民之家三楼教育局窗口缴费,只支持现金,由单位派专人统一缴费。
6.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推荐报告、缴费单、U盘等交到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107房间。
7.评审材料的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和审核,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单位正副领导干部的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在往年评审中非因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等原因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单位不得限制申报,用人单位应允许其参加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
(四)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洛阳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范永健,电话63253196)
附件: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洛阳晚报教育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