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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承诺书(原件)(附件13)
二、申报评审材料的组卷要求
⒈材料袋封面,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附件14)
⒉装订册封面和目录,按照统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排版打印。(附件15、16)
⒊材料袋封面和装订册封面需加盖公章。
⒋除评审表(一式三份)、一览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承诺书一份、委托申报评审函及申报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情况表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外,其它材料装订成1册,A4纸大小装订。
⒌装订册要按照规定的装订目录顺序装订,全部标页码,页码编写在每页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归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
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承诺书一份、委托申报评审函及申报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情况表一份不装入材料袋,其他材料按要求组卷后统一装入材料袋。
⒎所有表格按要求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再另行准备一张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出生日期。
⒏呈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⒐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呈报材料的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原件已审核”、审核日期等字样,再将上述申报材料按名称每页扫描成PDF文件留存,用于网上申报上传使用,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并追究单位及审核人责任。
10.递交材料时,一并提供申报卷宗复印件中所对应的原件,用于审查。审查不合格或无对应原件的材料,不得用于组卷。
11.今年纸质版申报材料不退还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评审结束半年后集中销毁。
(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