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图书申报表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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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二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申报要求
一、参评作品范围
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文化类纪录片和专题节目)、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为作品申报期,邮寄报送时间以邮发地收件机构登记时间为准。逾期未报送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报送数量
1.各参评单位申报的戏剧、电影、电视剧、图书、歌曲、广播剧每类不超过3部(首)。
2.参评单位可每类作品都申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某一类或几类作品。
四、申报材料
1.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类作品申报时每一部(首)作品提交移动硬盘或U盘一式4份,提交申报表一式10份(电子版存进相应移动硬盘或U盘内),并分别用标签注明作品类别、名称、排名及参评单位。申报前须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2.图书申报时提交申报表一式3份,每一部图书提交5册(套)。
3.申报文字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申报表复印有效。
4.每类申报作品排好名次,并在申报表中注明。
5.每部作品和相关资料分别装袋、不装订。
五、具体要求
1.有多名主创人员的,须按参与创作的重要程度排序。如作品获奖,表彰文件按惯例取前两位,由此出现主创人员争议的由参评单位自行解决。入选第二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的作品,若参加市级以上评比,须以郑州市委宣传部独家名义申报。
2.戏剧演出场次原则上不少于10场,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将参加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线上演出、演播计入演出场次,每参加1次活动计1场次。戏剧作品申报时须附文字脚本一份,视频材料须配中文字幕。
3.电影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少儿影片、农村题材影片、少数民族题材影片不设公映要求,但应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4.电视剧必须已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5.广播剧必须已在市级及以上电台播出3轮以上,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提交广播剧作品时,除音频材料外还须附文字脚本一份。
6.歌曲必须已在市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或互联网平台多次播出,有广泛社会影响。提交歌曲作品仅限音频,同时提交歌曲简谱(包括词曲)一式10份。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依序排列,同时附词曲作者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争议,由各参评单位在报送前自行协商解决。
7.图书须为国内原创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不少于1万册(套)。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六、报送要求
作品申报需严格遵守程序和要求,严禁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作品,超过规定时间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参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郑州市委宣传部(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行政中心南院225房间,联系人:张惠华,联系电话:67185665、67187861)。如邮递务必请使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准确填写寄收件信息,邮递报送时间以邮发地收件机构登记时间为准。通过普通邮件、快递等渠道寄递的材料一律不予接受。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来源:荥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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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小伟
责编|王志鹏
签发|李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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