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持续完善、迭代和提升,在行业内大规模复制推广。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为建材骨干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2个;中央企业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2个。
(3)企业建设完成智能工厂,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六)数字矿山案例
1.主要内容
鼓励建材企业运用三维仿真、智能采选、自动配矿、无人驾驶、灾害监控等手段,实施机械化换人和自动化减人,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赋能传统矿山,打造一批安全、高效、绿色的数字矿山。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为建材骨干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个;中央企业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个。
(3)企业已建设完成数字矿山,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七)单项应用案例
1.主要内容
聚焦企业生产和经营关键环节,加快推广窑炉优化控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巡检维护、在线监测检测、大规模定制、网络化协同、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管理、机器人替代等先进技术方案,遴选一批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设备运维等领域单项应用取得突出成效的案例。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为建材骨干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3个。
(3)企业已在相关领域单项应用中取得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四 工作程序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1)、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建筑材料工业信息中心,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官网下载。
(二)2021年12月20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组织有关机构完成案例评选,确定案例名单,形成《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集》。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组织召开典型案例发布会,总结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带动建材全行业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附件:
1.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2.案例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21年10月26日
温馨提示
下载“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案例申报书”,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
来源: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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