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除了陕西西安的碑林、大唐西市博物馆外,河南洛阳的天堂地斋、救济石阁博物馆,除了墓地收藏的集大成者外,部分省市级博物馆、高校博物馆、考古大队等也分别获得了大量地席。但是比前面提到的“明显”频道更令人吃惊,可能是墓地的“富人”。据民间人士保守估计,市面上仍留在私人手中的分散墓地至少有7800间。但是这个数字很不稳定。
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所言,民间收藏与民营博物馆之间像有“直通车”,“很可能今天刚买明天就卖给对方,永远没个准数”。洛阳千唐志斋前馆长赵跟喜指出:“鉴于这些墓志公立的机构买不起、私营的管不好,这几年也没少流出境外。”据知情者透露,仅洛阳一地“玩金石的朋友”就有一两百号人,“收的最多的一个人,家里有400多方墓志,搞了个仓库都堆满了”。尽管一些墓志研究者认为这个数据有夸大的嫌疑,但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所谓的“金石圈”,有一个情况是得到普遍认可的——坐拥100方以上墓志的人不在少数。至少,一年前,多家媒体都报道了陕西民间收藏人士王永安,向碑林捐赠138件所藏墓志的事。
河南洛阳文物市场即景,有些墓志竟与杂物一起堆在走廊上,墓志拓片摆满了货架
在洛阳各大文物市场内,售卖墓志原石、拓片的门店比比皆是。在一家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文物商店,货架上密密匝匝竟摆放着数百种不同的墓志拓片。在洛阳最热门的文博城古玩字画市场,临近打烊时分,不少店门外、走道上还摆着志石。甚至在一家已经关门的商店门口,居然有几块小型墓志被透明胶带绑成一摞,和扫帚、簸箕一起堂而皇之地堆在一起。“这些石头不算好货,天天搬进搬出也烦,反正这么放也不会有人偷的。”一名古玩城的常客向记者解释。
这样看来,墓志的购藏市场可谓欣欣向荣。但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却越来越被一个问题困扰——最近十几年,真的新发现了那么多墓志吗?
01 长期“捡漏”的考古发掘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看看这些墓志是怎么被发现的。其中,最摆得上台面、也是唯一能明确出处的,是考古发掘。
这首先要归因于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特别是2000年后频出的大规模基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29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即在大型工程开工前,文物部门都要进行考古勘探。这直接引发了近几十年文物发掘量的井喷,一些重要墓葬也由此曝光。比如,2013年发现于陕西咸阳的“唐代第一女官”上官婉儿墓志。
上官婉儿墓墓志盖
“对一个墓葬来说,墓志是最重要的出土文物。”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副研究员、上官婉儿墓考古队领队李明在采访中几次这样表示。他认为,正是由于墓志的发现,最终确定了墓主的身份,甚至为这场原以为平淡无奇的考古发掘带来了振奋人心的收尾。
2013年,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准备修一条园区内的道路,动工前请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路基进行考古勘探,当年6月接到任务的李明便带着5名考古队员前往实地。根据史书记载,这片距唐长安城遗址约25公里的区域,在唐代时被称为“洪渎原”,曾经是北朝至隋唐时期长安城以北的高等级墓葬区。“北周的帝陵、十六国的贵族、北朝的王公,许多皇亲国戚都埋在这里。唐代的就更多了,比如武则天母亲杨氏的唐顺陵、太平公主女儿的墓都在这片。”李明说。
在发掘过程中,距离地面1.2米处的土层颜色发生了变化,提示着墓葬的存在,也意味着“抢救性发掘”的开启。顺墓道口而下,考古队员们发现这座墓深10.1米,全长36.5米,而且坐北朝南,有5个天井,是典型的达官贵戚墓葬。“一开始我们判断这是初唐期间某三品以上男官的墓葬。”李明说,天井流行于隋至初唐时期,安史之乱后的墓葬多不设天井,再结合唐代丧葬礼仪规定的一至三品官天井数为4至5个,他们据此判断出了墓主身份的显赫。“其实一开始我们没太在意这个墓葬,因为在陕西这样一个文物大省,这种规格的唐墓以前也发掘过不少。”
一切都在8月下旬墓志被发现后有了变化。李明记得,在第五天井与墓室之间的墓道中,当一合73厘米见方、15.5厘米厚的青石墓志被拂去泥土,现场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精美的墓志盖上清楚地刻着“大唐故昭容上官氏铭”九个篆字,而唐代昭容中姓上官的,只有上官婉儿一人。掀起墓志盖,下方刻有982字铭文的墓志上,写明了墓主的祖父是名相上官仪、父亲是上官庭芝。李明说,发现了墓志,就可以断定此墓属于上官婉儿无疑。
“如果这盒墓志没有出现,也许根本无法知道这是谁的墓。”李明告诉记者,此墓中的壁画制作很一般,再加上壁画多是程式化的表现,并不能据此判断墓主的具体身份,甚至无法判断墓主的性别。而且考古队员发现,可能是因为死者下葬后不久就遭到“官方毁墓”,使得第四、第五天井破坏严重,墓室顶部完全塌陷,棺椁也不知所踪,陪葬品又非常有限,这就对墓主的身份判断造成了更大障碍。“社会上有上官婉儿被贬葬之说,但通过此次发掘,我们认为墓葬形制与她的身份是相符的。”李明说,上官婉儿是唐中宗昭容,为唐代九嫔之第二级正二品阶,有5个天井的墓葬规格对女官来说已经是最高档次了,想当年武则天次子章怀太子的墓也只有4个天井。
如果翻阅正史,与上官婉儿直接有关的记载在景云元年(710年)六月她被杀的那一晚戛然而止,对于她是否被毁墓,甚至连有没有被埋葬、葬在哪里、谁埋葬了她都没有记录。那么,由墓志确定这是上官婉儿的墓葬,再通过对出土文物的研究,确实可以为唐史提供全新、珍贵的实物资料。
李明认为,对墓葬来说,墓志的重要性无需多言,但单独地、割裂地研究一方墓志,却很难体现它的价值。就拿上官婉儿墓来说,如果没有看到包括随葬品、天井、选址这些墓葬情景,没有看到毁墓的现状,单方墓志的陈列和研究都意义不大。“出土环境的重要性占80%以上,墓志应该在情景中进行解读。”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罗新认为,在传统金石学的影响下,一些研究者以为有拓片就足够了,重视的是文字本身,并不在乎文字的物质载体及与此载体相关的其他资料。“可是现代史学研究早就超越了那种只关心文字内容的阶段。”罗新说,现在墓志所出的墓葬信息变得同样重要甚或更为重要——墓葬所在的地理方位,与其他墓葬的关系,墓葬地表遗迹状况,墓葬形制,墓室内各类器物的类型、质量及排列方式,墓志在墓室内的空间关系,还有志主的物质资料(即墓主人的遗骸、棺椁及衣物)等等,这些都蕴含着绝不逊色甚至更丰富的历史信息。这些信息只有在包括墓志在内的墓葬遗址经过完整、科学的发掘时,才可能得到保存和全面解读。他认为,把墓志从墓中盗出来进入彼此防范的流通市场,就如同鱼儿离开了水,让这些互为依存的信息被割裂了开来,而且这种割裂几乎是无法复原的。“即使只关心墓志,你也不能仅仅依赖拓片,你需要了解墓志的石质、厚薄、侧面及背面的纹饰等等。”
目前,国际学界支持考古机构对所发掘的材料有先发表和研究的权力。但在学界,一些学者对此做法并不认同。有学者表示,国内的考古机构承担了繁重的发掘任务,特别是有大量配合基建的考古工作,所以有时整理发表材料的速度很慢,耽搁了研究进度。而且,尽管考古队发掘的墓志都是货真价实的,但由于他们不愿意将墓志交给其他部门或机构收藏,导致一些重要墓志只能东一块、西一块地散在各处。
本世纪到底依靠考古发掘出土了多少方墓志,似乎没有人给得出答案。但记者在走访过程中,能够明显感觉到这部分的比重并不大。一是因为到了本世纪已经“十墓九空”;二是随着墓志及其拓片价值的水涨船高,这几年靠捡被盗之墓的“漏”发现新墓志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
02 屡禁不止的“农民”挖掘
在仇鹿鸣的印象里,21世纪陆续发现的一些唐代重要人物墓志中,除了上官婉儿墓志,其他包括唐高宗太子李建成夫妇、武则天之侄武承嗣、诗人韦应物等的墓志都是盗墓所得,“新出墓志大约70%以上是被盗掘出来的”。
李建成墓志志文,仅55字
“目前,考古发掘、民间征集、公安局移交是公立考古文博单位收藏墓志的三大来源。”主持《新中国出土墓志》整理工作的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王素告诉记者。其中,被“公安局移交”的墓志基本是盗掘的文物,而“民间征集”则是谁都不能说清道明的灰色地带。
事实上,无论是在公立博物馆还是民营博物馆,在入藏墓志的“来源”一列,“民间征集”都是最常见的四个字。“但2006年后,明显感觉越来越难靠民间征集充实墓志馆藏了。”某公立博物馆负责人透露,现在公立机构“民间征集”的行情是一合墓志(含墓志盖)两三百元,相当于上世纪80年代的市场价。他感到,在“民营博物馆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收文物”之后,这个价格就更没市场竞争力了。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民间的墓志交易价格的确远高于此。以洛阳文物市场为例,一方极普通墓志的拓片通常都要卖到四五百元,志石的价格则万字起步。记者找到了一份2009年3月17日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关于洛阳流散墓志征集整理所需经费的请示》,在“初步工作规划”中写道“利用经济杠杆,收购和捐赠奖励相结合,广泛征集流散墓志”,继而明确标明“计划征集墓志约650方”、“经费预算:其中文物收购390万元”。据此计算,早在六年前,洛阳文管部门向民间征集一方(合)墓志的均价就达6000元。
当然,一些大牌公立博物馆的优势,是有时能遇上纯属捐赠的“民间征集”。比如,2013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发掘了唐玄宗时期宰相、名画《五牛图》作者韩滉之父韩休的墓葬不久后,某民间人士就将韩休曾孙韩复的墓志无偿捐献给碑林。有人认为,这一行为完全是“搭车炒作”。在碑林,当记者以游客身份问起此事时,一名讲解员开玩笑道:“这块墓志是柳公权撰文但不是柳公权书丹的,本身价值我不好判断。但现在给了碑林,至少听起来能和柳公权、颜真卿书丹的碑放一块儿,捐的人说出去是不是很有面子?”
不过,若要追问“民间征集”之前的来源,博物馆等官方机构的回答通常是“不知道”。而在洛阳,民间收藏人士和文物商的回答则高度一致——“农民家里挖出来的。”
一开始,记者以为所谓“农民家里挖出来的”是指村民于不经意间在家里的猪圈下、水渠中、玉米地里挖出了某块墓志。毕竟西安、洛阳都是几朝古都,似乎挖地三尺遍地是宝。
千唐志斋
在《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的序言中就写道:“墓志出土最多者,当属河洛地区。”洛阳的古墓集中区,除了众所周知的邙山,还有西郊的周山、南郊的龙门山以及伊河之南的万安山。赵跟喜记得,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约10万平方米的墓群区中,“苞谷地里一块地方不长苗,下面就可能有墓”。
赵跟喜说,千唐志斋从1995年起开始收入的新馆藏墓志,多为农民填筑沟渠、翻新房屋所出,大多闲置在里巷庭院中。当年他托人访购,短短几个月就得唐人墓志40余方,而且一块50厘米左右见方的墓志只要30元。1998年到2002年期间,千唐志斋又先后征得了570余方墓志,其中大部分是新出土墓志,只是价格已有所上涨了。“很多农民知道我们收墓志,看到就会马上通知我。”赵跟喜说,“石头到我手里的时候,都还热乎着呢!”
“以前,很多农村人因为不知道墓志的价值,已经毁坏了不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洛阳九朝刻石文字博物馆(筹)创始人齐渊说,在墓志价值没有被广泛关注的上世纪中叶,把墓志当地基、底座、桌面,甚至劈开了当台阶等非恶意的毁坏很常见,而且有些人还特地把字磨平了再作他用。在九朝刻石博物馆门口,就放着一方边长近1米的清代墓志,志石上的文字已模糊不清,表面也被刮花,中间还被齐整地打出了4个圆洞。齐渊说,这方墓志是由顺治帝师、康熙年间有“乌头宰相”之称的保和殿大学士魏裔介撰文的,理应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据他了解,这块墓志出土于清朝晚期,在民国时被村民拿来当榨油机的底座,所凿的4个洞是用来固定机器的,后来这块志石又被人买去当石桌。几年前,他用4000元的价格买了下来。“民间对待流散墓志的第一态度应该是收集,买原石、买拓片,因为‘抢救’是我们文化人的责任。”他说。
“今天哪儿还有这种捡宝的机会?都是相当专业的定向挖墓了。”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农民’是什么人?就是盗墓贼啊!”
在一家售卖拓片的文物商店里,记者见到一名男子边划拉着手机屏幕边对店主说:“你看这块墓志怎么样?字不错吧……还有这块,祖上当过大官儿……”店主似乎看上了其中两件“货”,这名男子立刻面露喜色道,“行,我这就给他们打电话。”这时,他见记者掏出手机,马上警觉地用手挡住脸说:“小姑娘你拍店里的东西可以,可千万不能拍到我,拍了我就完了!”说完便跑了出去。后来,记者在与店主的闲聊中得知,这名男子是文物商人和“农民”之间的联系人。“农民挖到了东西告诉他,他再拿来给我们挑。”店主说。果然,不多时,记者又在另一间文物商店里看到了这名男子。
“这两年墓志价格高了,生意难做。”这名店主向记者叹苦经,“同样的钱,去年能买30方墓志,今年只能买10方,明年都不知道能不能买1方。”他说,自从有了互联网,想从“农民”那儿捡便宜也越来越难。以前,他听说哪儿出了墓志,就翻辞典、查《二十四史人名索引》,或者“打电话问文化人”,看看墓主家族、撰文者、书丹者里有没有名人,“那时还有机会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好东西呢”。现在,因为墓志价格高了,“农民”也狡猾了,常常是他刚接电话,对方就把“祖宗十八代里的能人都报个遍”。后来,有一位大学老师“指点”他,除了墓志上墓主的“名”,还可以搜索他的“字”,有时候“字”比“名”更有名。他按此方法买过一两次便宜货,但很快“农民”也学会了这招……这位店主聊起北魏、隋唐的贵胄可谓如数家珍,对官名、官阶的了解似乎也不亚于相关专业的研究者。但当他说到几个河南地名,由于讲的是方言,记者听不明白,便请他写下来,却见他6个字写了足有半分多钟,还多一笔少一划地错了3个。“识字就行了嘛。”他讪笑道。
在洛阳某古玩城,拓工们正忙着打墓志拓片
在文物市场上,同样呈几何级倍数增长的,还有墓志拓片的价格。在洛阳,赵君平是拓片收集的“大户”。他告诉记者,自己因为喜欢书法与墓志结缘。1969年“下乡”时,他就爱临摹墓碑,1986年调到洛阳民俗博物馆负责整理墓志后,他常常利用双休日去乡间寻访出土墓志,每次都收获颇丰。“给农民带点小礼物,他们就能免费让我打拓片。”但自从这些“初置之民间田舍”的墓志“流于市井商贩”后,普通拓片的价格也从数十元涨到了几百元,好的更要上千甚至上万元。
不过,不少民间收藏人士仍坚持认为,目前拓片的价格过低。“就在并不久远的民国时期,好拓片还是众多收藏大家搜求的对象,一张好拓片能换一座四合院,换一套房子,一匹好马,可是现在呢?”郑州的拓片收藏人士王顺喜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这样“大声疾呼”。记者曾在一户民间收藏人士家中,见过一张刚刚完成的约1米见方的朱拓墓志。“现在朱砂要2900元一斤,2000元只能买100张纸,把这拓片拿去卖?我要么是在做慈善!”这位收藏人士抱怨道。
那么,为什么这几年墓志和拓片会身价倍增呢?
齐渊认为,一是由于盗墓古已有之,“到了今天,已经是有什么挖什么了”。以前,因为墓志分量重,大一点的甚至在一吨以上,没有现代机械很难搬动,所以很多墓志才会留到今天。但是,当金银、玉器、青铜、陶俑等早被偷盗一空,墓志就变得稀罕起来,甚至到了“不下手就要后悔”的地步。在一个民间收藏人士的饭局上,人们先是聊了聊手里的“新货”,然后开始充满悔恨地交流起自己的失误——“那个墓志出来的时候开价4万8千,我嫌贵,现在竟然涨到8万,更买不起了”;“当时那张拓片市价1200元,朋友给我900元,我没要。等到想买的时候,市场上已经没卖了”……
在齐渊看来,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制的松懈”。他说,与原来“公安说了算”的判刑相比,讲求“举证责任”的新《刑法》其实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趁之机,“盗墓是很难被抓现行的,抓不到就没证据,那么这种行径就会愈演愈烈。”
王素认为,通过盗掘得来墓志,已经对研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对考古研究来说,这些墓志具体的出土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多已缺失,而且从墓葬情境中抽离,对研究古代墓葬文化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在洛阳某文物商店,记者看到一块宋代的碑型墓志,店主说,尽管这类墓志形制在河南比较少见,但以他“见过几十方同类墓志”的经验,他非常肯定这是一块出土于江浙地区的墓志。但当问及在南方,这类碑型墓志在墓葬中是横放还是竖放、置于墓道中还是墓室里,这名店主却一个字也答不上来。
更让王素痛惜的,是对墓志原石的破坏——墓志被盗墓贼得手后,再卖给文物贩子,然后疯狂地打拓片卖钱。比如,唐开元二十九年由32岁的颜真卿书丹的《王琳墓志》,自2003秋在洛阳龙门镇张沟村被盗掘出土后,前前后后打了10000多张拓片,“这还不把原石给拓坏了?”
仇鹿鸣说:“如果学者只能通过非考古途径看到新材料的话,从我个人而言,宁可不要有机会看到这些负载着‘原罪’的新材料,让它们安静地留在地下就好。”有知情者表示,早年志石价格不高时,还有黑心的文物贩子会将一些重要墓志打了拓片后毁弃原石,这样拓片便可在市场上待价而沽,赚个盆满钵满。但随着这几年志石价格疯涨,这类情况倒是不再耳闻,一些新发现的珍贵墓志得以“幸存”。
2011年,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加大了对拓片的管理,要求:“复制、拓印文物,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为科学研究、陈列展览需要拓印文物的,元代及元代以前的,应当翻刻副版拓印……批量制作文物复制品、拓片,不得使用文物原件。”
但这几年,未经申报私自拓印墓志的情况还是在媒体上屡见不鲜。在好几家民营博物馆和文物商店中,记者都看到拓工们忙碌的身影,哒哒哒的拓印声不绝于耳。一名拓工告诉记者,他有天一下午拓了36片,“腰都直不起来”。
在某民营博物馆的办公室,当记者想拍摄一名拓工的工作场景时,被管理人员客气地阻止了。“这是私人藏品,只能朋友间看看,不能拍照、不给研究。”后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前几年曾有一名学者就某民间人士收藏的墓志做了学术研究,配图的论文发表后,墓志出土地的公安就发现这是一起盗墓案中流失的文物,便设法找到了收藏人士,最终将那个盗墓团伙一锅端。“这也算前车之鉴吧,玩金石的圈子很小,我们不想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她说。事实上,正是由于私人藏家有这样的心态,使得不少重要墓志的内容至今是个谜,甚至连志石本身在何处都说法不一。
那么,这些民间收藏是否合法?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50条“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但是,再看《文物保护法》第51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所以,问题还是出在这些文物的来源上,也就是说,如果文物是盗墓所得,就有悖于第27条:“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王素认为,2000年后基建带出了不少考古成果,却也迎来了盗墓高峰。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不少“私自发掘”正是搭上了国家大力开发建设的顺风车。比如一些小房产开发商并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项目开发前请正规、有资质的考古部门进行勘探,而是在打地基时发现有墓葬,就“找些农民帮忙”。一名文物贩子说,这是因为盗墓“只要把地下的东西拿出来”,而考古发掘是需要记录、测绘、研究的系列工程。“一个墓花几十天、几个月发掘,不是要耽搁工期嘛!”他说,“延期交房的话,房产商是要根据合同给业主赔钱的。你看看现在的房价,这可不是笔小数目!”
在采访中,其实有不少私人藏家向记者表示,他们知道出土文物都应该归国家所有,也明白这些私货理应上交,但尴尬的是,类似碑林、省博这些他们“看得上的”博物馆,不够重视墓志的馆藏。一名藏家坦言:“我捐出去也是留在不见天日的库房,在自己手里倒当个宝贝,还可以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赏玩。”
面对私人手中的新出墓志,学者们也有些头疼。罗新的想法就很有代表性:一方面,学者应当拒绝任何来路不正的研究对象,非法新出墓志当然属于这一范畴;另一方面,历史学的取材范围本身是绝无禁区的,一切皆可成为史料。更严重的问题是,一旦相关新史料的出现成为事实,研究者若继续相关主题的研究而不理会新史料,本身就构成了对学术规范的漠视。他说:“既然这些墓志是真的,明明已经可以依据其中某一墓志的材料解决某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什么还要犹犹豫豫地纠缠其合法性问题呢?明明见到了那么有趣的资料,又怎么能够背过身去、装作从未见过呢?”
对此,王素的观点则颇为尖锐:“还不是因为现有的考古材料养活不了这么多人?”他感到,这几年史学界出于对“新材料”的追捧,使得不少墓志研究者过度倚赖出土文献。但资源分配有着天然的不公平,为了尽快出成绩,一些学者就只能想方设法地寻找“新材料”,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最终导致了“引领学术新潮流的全是盗墓”。
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毛阳光表示,研究者也对大量古代墓志被盗掘出土感到触目惊心和惋惜,但又无能为力,“拒绝与无视这些墓志的存在并不能有效地杜绝古墓的盗掘,古墓盗掘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市场和利益链条,它并不因为政府的否定和漠视而消减,而是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的力度和监管措施”。
当然,被“看不见的手”搅动的市场也有“正能量”,至少传拓这项古老的手艺在新世纪得到了传承。赵君平说,上世纪80年代,全洛阳会打拓片的包括他在内才3个人,而现在洛阳仅从事传拓行业的就有100多人,而且不少年轻一辈都手艺精湛。更令人感喟的是,记者在文物市场中发现,连久已失传的高难度传拓工艺“全形拓”,都重现江湖了。
在某收藏墓志的博物馆,许多未及整理的墓志凌乱地堆在一处
03 志石造假竟成“后起之秀”
“其实你现在看到的很多墓志,可能都是假的。”一名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收藏墓志的民间人士告诉记者,无论是私人藏品,还是民营机构所藏,甚至包括高校博物馆在内的公立博物馆馆藏,都可能有赝品。
这些年,关于知名墓志的口水仗从未停歇。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人称“颜真卿前半生的唯一帖碑”的《王琳墓志》。王素说,按理说一人只有一方墓志,但市面上号称“王琳墓志”的竟达8方之多。《王琳墓志》全称为《唐故赵郡君太原王氏墓志铭并序》,撰文者为王氏之夫徐峤,徐峤在两《唐书》有传,官至“润州刺史、江南东道采访处置兼福建等州经略使、慈源县开国公”。书丹者为年仅32岁的颜真卿,是目前所知的颜氏最早的书法作品。墓志发现的消息一出,国内外多家博物馆和个人便竞相争购,但如今到底花落谁家,却是各有说法。
图为《徐峤墓志》与《王琳墓志》,它们是一对鸳鸯墓志,其中《王琳墓志》为颜真卿三十二岁时所书,在我国书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徐峤墓志》现藏洛阳师范学院 “河洛古代石刻艺术馆”
成立于2000年、收藏了348方北魏到清代墓志的洛阳师范学院河洛古代石刻艺术馆,就将“镇馆之宝”定为《徐峤墓志》《王琳墓志》这对夫妻鸳鸯志。对此,有古玩界的大拿力挺这方《王琳墓志》就是原石,也有“金石圈”多位自称看过原石及拓片的前辈,从各个细节指认它系伪造:第几行第几列的石花位置不对、“隋”字中“左”字的笔刻力度有异……同样声称拥有《王琳墓志》的还有中国农业博物馆。对于两者之间的叫板,似乎更多人认定“《王琳墓志》已经流出了洛阳”。但谈及农业博物馆这方的真伪,又是无休止的争吵。此外,还有多名私人藏家号称“真正的《王琳墓志》在我这儿”。不过也有人说,这么贵重的文物很可能会受不了压力“自愿充公”,既然这肯定是花大代价买来的,哪个私人买主会傻到没事儿把自己暴露了?
再如,关于唐代诗人《王之涣墓志》到底是不是在国博,“知情者”们也吵得不可开交。这方墓志是近代名士李根源所藏墓志之一。民国时期,李根源去洛阳参加抗日国难会议时,适逢北邙山唐代墓葬群发掘,便出银元2000元购得重量10余吨的唐人墓志93石,用火车运回苏州。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怕这些碑石被日军掠夺,深夜用船将藏石运到吴县小王山,沉于山麓关帝庙前的水池中,直至抗战胜利后才打捞出来。1959年,他把包括《王之涣墓志》在内的自己收藏的全部古籍、书画、文物无偿捐赠给了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后来,《王之涣墓志》据称是被调运到了北京的中国历史博物馆(2003年并给了中国国家博物馆)。但在坊间,不少民间人士认为现国博所藏志石为假,真墓志可能在私人手中,也可能已经流出境外了。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自从墓志在本世纪以来成为购藏热点后,越来越多的机构、个人成了花大价钱买假货的“冤大头”。
在某高校博物馆,当讲解员介绍完几方重要的馆藏北魏墓志离开后,一位“金石圈”的前辈低声对记者说:“你也别记了,这7块石头里,至少一半是假的。”他指着其中一方说:“这块四周的花纹线条太硬,一看就是机器线刻的。”他又指着另一方说:“这个纹饰是武周时候流行的,北魏应该达不到这个工艺水平,我看不会是真的。”而后,他敲了敲某块放着“请勿触摸”牌子的墓志说:“这块一定是假的,因为真的在我那里。”
除了汉文墓志,在造假这件事上,契丹、西夏等少数民族文字墓志也未能幸免。“来历不明的出现在文物市场上冒称2000年以后出土的契丹墓志,我看没有一块是真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契丹文字专家刘凤翥“一锤定音”。他记得,从1922年发现第一方契丹字哀册以来,直至1982年,不过才出土了9方墓志之类的碑刻。上世纪90年代至2002年,几乎年年都有通过考古发掘或民间盗掘出土的契丹新墓志。致使新出契丹小字碑刻达32件、契丹大字碑刻达12件之多。“这几年,给我们单位寄图片的、托人上门来让我看真伪的不少,而且个个都说是新出土的,我一看没一件是真品!”刘凤翥认为,比如内蒙古大学购买的契丹小字《耶律廉宁墓志铭》和契丹小字《萧敌鲁墓志铭》、北京科举博物馆购买的契丹小字《萧徽哩辇·汗德墓志铭》、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契丹博物馆购买的契丹小字《萧德里辇·胡覩堇墓志铭》、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新州博物馆购买的契丹小字《耶律玦墓志铭》以及某人弃置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不再来取已达10年之久的契丹小字《萧旼墓志铭》等,统统是近年批量生产的赝品。
《萧敌鲁墓志铭》和《耶律廉宁墓志铭》为赝品
刘凤翥说,就契丹墓志来看,目前造假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胡乱堆砌一些所谓“契丹字”,利用人们普遍不熟悉少数民族文字的弱势,以售其奸。由于绝大多数的人没有见过契丹字,更不认识契丹字,又没有赝品意识,容易受骗上当。他看到不少伪造契丹字的墓志中,有的字根本不是契丹字,而是胡乱写的。而且,就契丹文字研究现状而言,是解读出来的字少,尚未解读的字多。在一些伪刻墓志中,即使其中一部分是契丹字,也是在反复堆砌已经解读的如“墓志铭”、“节度使”等字。比如,原打算卖给内蒙古博物馆的石棺盖即是其典型。
二是根据《辽史》或已经出土的墓志铭提供的线索杜撰墓志。比如契丹小字《萧图古辞墓志铭》说图古辞有一个哥哥,并没有说这个哥哥的后人。“结果,造假者就给萧图古辞的哥哥续上三个儿子、七个孙子,又往上添上十代祖宗,还给这些儿子、孙子、祖宗杜撰墓志。”刘凤翥认为,这类造假往往存在“硬伤”。比如,作伪者不理解“横帐”代表姓耶律,“国舅”代表姓萧,因而把这两种身份按到一个人身上,闹出既姓萧又姓耶律的笑话。
三是仿刻。例如原件现存辽上京博物馆的契丹小字《耶律(韩)迪烈墓志铭》就曾多次仿刻,千唐志斋博物馆、北京农业展览馆所存的契丹小字《耶律(韩)迪烈墓志铭》都是仿刻的赝品。
毛阳光认为,前两种造假情况在少数民族文字伪志中比较常见,对占墓志绝大多数的汉文墓志来说,由今人编撰刻写假墓志的情况比较少见,主要是对原石的翻刻与改刻,即按照真的墓志重新刻一方。其中,有的墓志完全是原样翻刻,尤其是一些名人墓志以及名家撰文、书丹,或书法水平较高的墓志更容易遭到翻刻。而改刻则是通过添加或改动一些文字以求高价。比如,《李宝会墓志》原石中没有撰书人的相关信息,但为了抬高墓志价格,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在墓志首题下方添加“右拾遗徐浩撰”的拓本,添加文字与原石文字差异明显。又如,所谓《唐右豹韬卫大将军燕郡夫人独孤氏墓志铭》实为篡改《全唐文》卷二三二张说《右豹韬卫大将军赠益州大都督汝阳公独孤公燕郡夫人李氏墓志铭》而成。作伪者将独孤公姓氏张冠李戴到李氏头上,并随意篡改张说原文,如将原文中的“李感之女”换为“独孤感之女”,诸如此类,手法拙劣。而伪刻还将墓志做成八棱经幢形制,更是不伦不类。
“在整理非正式考古发掘所得墓志资料时,一个棘手的问题是要去除伪刻和翻刻。”毛阳光说,他自己编墓志图录时,就专门请洛阳从事拓片制作的朋友来帮忙审定拓片数据、观看墓志拓本来审定墓志真伪,“去伪存真,最大可能地避免翻刻和伪刻墓志拓本的窜入”。
“从目前情况来看,学者研究的墓志,真正是伪造的大概不到百分之一。”仇鹿鸣谈到,在墓志内容上造假其实很难,而且容易识破,现在以翻刻为主是石刻文物造假的主流,“这类假墓志尽管没有文物价值,但就内容而言还是具有文献价值的”。他举例说某一新近出版的石刻图录中 “收入300多个,伪刻的有2个,基本上就是这个比例”。
近年来,洛阳地区墓志制作水平愈来愈高,许多翻刻墓志都是用真志拓片摹刻,手工制作,人工做旧,有些翻刻品甚至使用过去的石头,辨识越来越困难。“现在的一些假志已经达到90%以上的高仿程度了。”一名文物商人告诉记者,在河南,偃师、孟津、伊川是三大墓志造假“重镇”。据说三地造假商井水不犯河水,分工明确。“像我们这种墓志看得多的人,都能一眼看出是哪个地方造的假了。”
“有市场,就有造假。”齐渊说,现在已经到了墓志“新发现”的第二阶段,也就是“没得挖了就得靠造假”。上世纪80年代河南、陕西还有宝藏,那时的造假成本远高于“动几下洛阳铲”,现在已不可同日而语。如今一块墓志的造假成本在万元左右,到了市场上就是几十上百万地卖。“把假货当真货卖,才能在价格上让别人相信这是真的。”一名文物商人认为,“一样是出了大价钱,这年头没人想故意买假货的。”
不过,即使看出对方买的是假货,也不会有人明说。这位商人说,一来大家各做各的生意,犯不着砸了别人家的招牌;二来买主既然已经下手了,说明他已经相信这是真货了,“人家不是让你鉴定货的真假,而是让你欣赏、赞美,你何必扫了人家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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