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以平衡项目间材料需求的时差、价差。
▼限额领料单
(三)支架脚手架、模板等周转设备使用费的控制
施工图预算中的“周转设备使用费=耗用数×市场价格而实际发生的”周转设备使用费=使用数×企业内部的租赁单价或摊销价"。由于二者的计量基础和计价方法各不相同,只能以周转设备预算收费的总量来控制实际发生的周转设备使用费的总量。
▼脚手架等周转材料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施工图预算中的“机械使用费=工程量×定额台班单价”。由于施工的特殊性,实际的机械使用率不可能达到预算定额的取定水平,再加上预算定额所设定的施工机械原值和折旧率又有较大滞后性,因而使施工图预算的机械使用费往往小于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形成机械使用费超支。
由于上述原因,有些施工项目在取得发包方的谅解后,在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一定数 额的机械费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用施工图预算的机械使用费和增加的机械费补贴 来控制机械费支出。
(五)构件加工费和分包工程费的控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木制成品、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和成型钢筋的加工,以及桩基 础、土方、吊装、安装和专项工程的分包,都可能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加工或施工,必须通 过经济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这些经济合同时,特别要坚持"以施工图预 算控制合同金额"的原则,绝不容许合同金额超过施工图预算。根据市政公用工程的资料 分析测算,上述各种合同金额的总和约占全部工程造价的55%-70%。由此可见将构件加 工和分包工程的合同金额控制在施工图预算内,是十分重要的。 除了以施工图预算来控制成本支出外,还有以施工预算控制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的消 耗、以应用成本与进度同步跟踪的方法控制分部分项工程成本等。
四、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进项税抵扣和成本管理的关系
2016年5月1日以后,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在建筑业全面实施。增值税管理重点在于采购环节,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和成本管理直接相关。
(一)取得发票与采购定价的策略
实行增值税后,从不同的企业采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一样的,得到的进项税 额也不一样,比如,从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材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按照139毛计算增值税额;而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行采购,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率一般为3% ,不同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导致不同的增值税额,从而产生的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负,最终影响企业的利润。因此,在采购环节上,企业必须确定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提供何种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提供企业的采购价格条件,得出优选后的采购策略。
(二)进项税抵扣必须取得合格的票据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必须取得合格的票据,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才有可能得到抵扣。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经过认证才允许抵扣
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规定之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及时认证和申报抵扣的发票,将不得抵扣该发票进项税额。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加强采购票据的管理,确保专用发票能够得到及时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税项额的记账凭证; 抵扣联,作为购买方进行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人和增 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四)增值税后虚开发票的风险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2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 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五)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影响进税项额的抵扣
按照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申 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资料不齐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合同、付款凭证和发票备查,无法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进税项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为增值税的纳税管 理奠定基础。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