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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高新区】2022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

时间:2023-04-08 23:03: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5.申请单位近两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及纳税证明。

6.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申请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支持应提交的材料

1.登录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

4.实缴注册资本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验资报告)。

5.申请单位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及纳税证明。

6.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申请招商机构支持应提交的材料

1.登录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

4.引入企业落户深圳的相关证明材料。

5.引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验资报告)。

6.与高新区园区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招商相关任务(协议)书。

7.引入深圳市外企业相关工作报告(包括与引入企业的沟通交流情况、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对接联系情况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8.申请单位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及纳税证明。

9.科研诚信承诺书。

申请单位(含高成长企业、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和招商机构)在网上填报时限内登录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在该申报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后提交审核。申请获得立项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单位登录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

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 10日(截止至18:00)。

(三)业务咨询电话:17841018652

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提供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申请单位提供无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或属于虚假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的审计报告,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请市科技创新委和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相应资金资助项目,市科技创新委和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将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申请单位承诺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且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市级财政资金的情形。

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核实后将不予资助,并将申请单位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一经立项,申请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配合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部门、市审计部门以及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等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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