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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程申报书】重庆科技局关于2023年重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4-08 09:33: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项目顺利提交。

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关注“科研项目查询”移动客户端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查询路径:关注“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重要专题——科研项目查询)

六、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 “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6)。

(二)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博士后项目采取联合资助和联合实施的方式,有意向采取联合资助和联合实施的依托单位,应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资助(联合实施)意向书》(附件7),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杰青项目采取联合资助的方式,无需提交联合资助意向书,所有申报项目均视为依托单位同意联合资助。

(四)有关附件上传说明。博士后项目须上传项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和在站证明。对2022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杰青项目申请人,须上传相关证明。博士“直通车”项目需上传项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以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五)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全职在渝工作人员或单位柔性引进人员;

2.资助期内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3.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杰青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七)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八)本年度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对于2022年面上项目申报项数超过100项的相关单位,今年申报项数原则上不超过去年获批立项数的3倍。请各单位择优推荐项目,重点推荐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基础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人员申报。

七、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咨询:023-67512626

基础研究处:刘哲知:023-67817170;陈恒,023-67605997;传真:023-67513680

(二)账号注册与登录咨询:023-67615511

项目系统(新)技术咨询:

(三)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023-6751357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023-67600056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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