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第三、与新的经验或感知分化对象相容,即逻辑续洽(此处特指表现为相关信息增量的感应函量递增态势)。此乃“广义逻辑融洽”在理想依存层面的高级表现形式(可回顾本卷第六十六章及第九十四章等)。【不待说,这里所谓的“正确”或“正确性”,并不意味着该逻辑系统与作为其对象的客体系统之间达成了本真意义上的相符,而只是说,它由此暂时达成了与主体自身或主体类群的存在效价相吻合的代偿满足状态或代偿有效状态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必将变得不正确,即必将随着自身存在度的加速度衰减而愈来愈快地被证伪。此乃“广义逻辑失洽”在理想依存层面的高级表现形式(可回顾本卷第八十八章及第九十五章等)。可见,所谓“绝对真理”要么从来不存在,要么就只存在于尚无任何感应属性得以发生的奇点前幽在状态之中,而实际上,这正是既无“真”可言又无“理”可言的前宇宙衍存状态。于是,一切所谓的“相对真理”,因此绝不可能呈现出逐渐趋近于“绝对真理”的运动态势,恰恰相反,它注定只能愈来愈背离“绝对真理”,即呈现出如下态势:如果把“物演认识运动”或“自然感应代偿”视为一条“相对真理”的长河,则这条长河的流向只能逐渐趋远于“绝对真理”的源头或起点,直至达到“绝对失真”亦即“彻底失存”的临界终点为止。(参阅本卷第一百零三章)】(5)
于是,一切可以指谓为“存在”的存在当然都是“形而上学的存在”或“伪在”(参阅卷一第二十七章),而恰恰是这“伪在”标示着指谓者及其指谓对象的衍存和依存之“真性”(指“属性”的代偿性耦合实现,经层层虚拟或层层抽象即成“真理”)。也就是说,“性”(或“理”)诚然已不是作为对象的客体的“原态”,却无疑保留或体现着主、客体之间通过感应依存方式共和而成的自然统一存在系统的“元质”,即体现着作为以及成为对象之对象的主体的“客观质态”。可见凡“理”必“真”,无“理”不“真”,但所“真”的是“理”(逻辑序列)而不是“物”(客体序列),所“理”(指逻辑化)的是“性”(耦合属性)而不是“体”(依存客体),尽管最终达成的客观效果是“物物相合”或“体体相依”(前一个“物”或“体”如果指的是客体,则后一个“物”或“体”就指的是主体,反之亦然),是乃“心物合一”的自然道法。【中国古典哲学中有关“性”和“性学”的讨论,就在这个意义上成立;我之所谓“存在是建立在‘存在性’上的存在”,也在这个意义上成立。由此亦可见得唯心主义的“道理所在”及其“非理所在”,即恰恰是“非理的存在”引出了“道理的存在”,或者说,恰恰是“无理的存在”引出了“理性的存在”(注意:这里提示,“无理”的“无”其实正是“物的潜在”,而“有”一旦成其为“有”,其实早已是“理中的有”、“无物的有”或“虚化的有”了)──这才是唯物主义的“合理性”亦即“合心性”所在,即凡属“可指谓的物”必须在“理”上成立,虽然“理”又告诉理性存在者,“理”是以“非理的物”为其存在前提的(不过,这“非理的物”当然不能与一般唯物论中的那个“合理的物”相提并论,因为“非理的物”断不是任何唯物主义者或唯心主义者可以指谓的“物”)──同样,不可知论也在这一点上成立和不成立,即“非理的物”固不可知,然“合理的物”正是“非理的、不可知的物”所给予的“知”,如果这种“知”不能算“知”,试问还有什么状态可以谓之为“知”?】(6)
既然逻辑可塑态所表达的只不过是后衍主体依存对象的繁复化和依存方式的游移化,亦即理性主体的感应运动不免飘浮于大函量和小函真的晚级致虚伪在位相上,那么,毋庸讳言,逻辑可塑化的发展形势最终只能引出如下后果:
a . 理想逻辑的函量倍增进程与其依存对应度的关系成反比,即多向思维使其感应实现的正确概率或准确几率倾向于递减。【用波普尔的话说,就是科学是向着信息量愈来愈大,成功率愈来愈小的方向发展的。实际上,这个过程并不仅仅局限于科学阶段,须知理化感应的准确度一定高于生物感性,而知性和理性早已是依存反应日趋混乱的相继代偿产物了。譬如,可以试想一下,电子与质子的对偶电荷感应是何等的简捷无误;临到单细胞生物的物能代谢,它已必须面对上万种化合物去进行质膜上的筛选了;后生动物生存状态的纷乱扰动自不必说;作为高等动物传承者的人类更要面临无以计数的对象和麻烦,以致在分辨不出轻重缓急的情形下时常让人失于应对,而且,你每解决一个问题,就会在此基础上又产生出数倍于前的更多问题扑面而来,这就是自然分化效应给人生铺垫的无边苦海。】
b . 理想逻辑的函真递减进程与其普解覆盖面的萎缩趋势相一致,即多向思维在任一专业分化方位上的片面性和狭隘性倾向于加剧。【波普尔曾经提出,衡量一个理论或学说是否成立的标准有四条:即相符性、普解性、一致性和精练性。但他没有对这四条标准为什么能够成为标准给以深入说明,我现在替他注释如下:相符性不是指主观认知与客体本真相符,而是指与主体自身当前位移的感应代偿境遇相符,因此才会面临动辄招致证伪的厄运;一致性乃是指理性逻辑系统的自相融洽状态或无矛盾状态;精练性不外乎是指自然“简约原则”和理性“简一律”在逻辑运动中的落实;而所谓的普解性,虽然指的是在该理论所覆盖的范围内不应出现与之相悖的案例,但各专业化的理论观照面相对于超专业的全局而言不免趋于狭隘和片面却是一桩无可回避的现实。】
c . 理想逻辑的函量倍增及函真递减进程与其自身被证伪的速度成正比,即多向思维的感知分化态势使任何思想成果的实用时度倾向于缩短。【波普尔在其证伪主义学说里未曾探讨有关证伪进程的趋势和速率问题,只在分界问题上谈到,科学与神学、形而上学等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的可证伪性与后者的不可证伪性。但他没有发现,神学(人类思想史的早期逻辑形态)不可证伪的程度大于哲学,因此哲学的翻新和批判进程远比神学活跃,而哲学(人类思想史的中期逻辑形态)不可证伪的程度又大于科学(人类思想史的晚近逻辑形态),因此科学的日新月异才会如此令人目眩。这表明,波普尔的截然分界是过于简单了,实际的情形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完毕,那就是:愈原始的代偿其效益愈显著,即落实状态的稳定性愈高超;愈后衍的代偿其效益愈低迷,即落实状态的失稳性愈强烈;代表着感应属性代偿的逻辑演化进程亦不例外,如此而已。】(7)
总之,理想逻辑的可塑性质态决定了它的感应操作情状及其代偿演运前途。(参阅卷一第四十一章)(8)
注释:
(1)“感”是最简单的主客体间点对点式的依存;“知”是不可换位的主体以自身之“点”面对客体之“面”(由“多点”形成的“面”)通过对“面”的定位整合完成的依存;而“理”是不可换位的更残弱的主体(即理性载体)以自身之“点”面对客体之“立体的系统”(由“更泛化的指数倍增的多点”形成的“立体之系统”)通过对“系统”的层层梳理完成自身失位状态下的艰难依存。当然,这个层层梳理的过程就是上一章讲到的把对象抽象为概念,通过分析综合判断把对象系统一步步消矛盾和排序的过程,亦即主体(或理性载体,这里主要指人)通过概念推导梳理成序以顺序依存的过程。而理性的抽象处理充分展示了自身的主观可塑性(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也正是抽象方法上的差异),也唯有具备了这样的主观可塑性,才能应付最为复杂的对象体系,也同时完成了“逻辑程序”或“逻辑序列”的拓展。
当然,通过消矛盾律来排序的过程就是追本溯源以求达成简一律的过程,所以,达成简一律的目标本身就是主体面对复杂对象系统自觉或不自觉的处理导向。如任何宗教都会通过唯一的神来统一这个世界,西方从古希腊的多神教统合于基督教的一神教就是简一律在神学阶段的表达。而前神学阶段的《易经》中的《序卦》则是一种典型的为达成天人合一的简一逻辑模型而主观的排序过程。当然,这种逻辑模型表达了衍存性,但缺乏精密逻辑关系的关联,逻辑模型因而显得粗陋和主观,这与西方哲科思维方式缔造的精密逻辑模型有很大区别,更因为其非证明体系而无法判断其正确性。中医的基础理论模型因为立足于说明人体则更强调人体的整体性以及人体内部之间的依存关系,乃至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依存关系,但中医基础理论根本上是实践经验和哲学理念的耦合结果,而哲学模型的粗陋也决定了中医理论的粗陋。当然,这里的粗陋不含贬义,只是相对于精密逻辑的精密而言的,因为任何利弊褒贬都是不同视角下的评价,整体视角或上帝视角下无所谓利弊褒贬,只有对其存在的所以然的说明。也正是站在整体的角度上,我们可以说,整体的认知永远比局部的认知更重要,因为战略大方向的正确永远比战术的精细研究更重要。但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完全没有部分的整体只是一个混沌的整体,没有信息量。粗陋的逻辑模型也是前衍的低信息量下的整顿结果,无法有效整顿后衍的大信息量。中医理论下某些治病有效性的实践证明也只是广义逻辑自洽或他洽的一小部分,而非完整证明。
因为只有建立对象系统的终极画面,主体才能找到自身在终极画面中的终极定位或者自身与依存对象的最深刻的关系。所以,我们的宇宙观模型必须随着信息量的递增而变化,既不能抱守粗陋的老旧模型,也不能在科学精密逻辑模型的分化下迷失整体,而需要有机地完成二者的结合,整体性的整顿科学缔造的大信息量。基于此,才诞生了《物演通论》,在整顿当下大信息量的基础上,在底层兼容了东西方文化,弥补了二者各自的问题。
另外,逻辑模型的建立,无论是人的显意识梳理,还是潜意识的本能梳理,都是以人的意志为依存导向而完成的。人的意志决定了人的依存方向和目的,如每个人上大学填志愿都是以自己的意志为依存导向以寻求自身未来在社会结构中的依存定位。整个人类的文化倾向同样是由社会意志的整体倾向决定的。这就是人类“理想”中“想”的那一面。关于意志即上述的“想”从一百零四章开始解读,属于“感应属性”中“应”的一面。而人类“理想”中的“理”属于“感应属性”中“感”的一面,即意识层面。二者同源同构,须臾不离:所有“感”都是“应”向下的“感”(即“应”对“感”有导向性),所有“感”都以“应”为最终目的(即“感”有先天的感知规定性和后天的文化遮蔽性)。所以,“感”与“应”共同构成与主体存在度匹配的感应属性代偿或逻辑代偿。这一部分内容会在一百零四章以后展开。
(2)由此可见,“理”所表达的正是理性载体特定存在度下的一切:载体的衍存位相、载体感应代偿的逻辑序位以及由此决定的逻辑代偿量(表达为逻辑函量)和代偿的有效性(表达为函项真值)等。维特根斯坦不清楚精神的发生学原理,自然也就说不清逻辑函项的“函”源以及“真”值如何比较。
(3)“感”是主客体点对点的信息耦合的失真,是对客体可感属性的初级虚拟;“知”是不可换位的主体以自身之“点”对复多对象(初级虚拟后的结果)形成的“面”状的普遍对象进一步信息耦合的更加失真的中级虚拟;而“理”是不可换位的更残弱的主体(即理性载体)以自身之“点”面对立体的对象系统(中级虚拟后的结果)进一步层层梳理(即信息耦合)的更加失真的晚级虚拟。这个不断虚拟(或抽象、或耦合)的过程,就是老子“致虚极”的过程。《道德经》十六章云“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万物只有从直观到抽象一步步被处理成日益普遍化的概念,最后才能复归其根,即“道”这个终极抽象的概念。“道”这样的终极概念,包括人格化的“上帝”等绝对概念,其实都是第一章就提到的“先验的沉淀在意识深层中的一个无意识基底”,由此形成了序言中提到的“先验的‘统一性设定’”,即“几乎像是发自某种本能,古往今来的一切思想家都不自觉地──或者说是在尚没有什么根据的情况下──企图为这个世界的统一性寻找根据”。
这个“致虚”的逻辑序列,导致了逻辑“函量”的增益和逻辑“函真”的递减(此处的“真”仅指与客体相比较的符合论意义下的“真”,即逻辑表象与客观世界的相符程度)。也就是说,在逻辑的发展序列中,逻辑“函量”与逻辑“函真”成反比,二者始终保持等量平衡或曰“等阈代偿”。这也导致了理想逻辑“大函量、小函真”的可塑质态。
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就是对理想逻辑“大函量、小函真”质态的表达。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说到底只是小范围的现象解读,其底层逻辑在大范围的自然演化中表达的其实是逻辑本身的失真和失稳趋势。也就是说,在物演过程中,越后衍的主体,其感知“函量”(即信息量或知识量)越大,其感知“函真”越低(即知识的可证伪程度越高)。
(4)“大函量、小函真”下的理想逻辑特点使之一方面迷失于倍增的分化条件(即大函量),一方面在层层的抽象中远离了客体本真,也远离了低端逻辑(感性直观和知性直观)的束缚(即小函真),也唯有这样高度抽象的质态才有高度的包容性和可塑性,以涵盖万物、重塑万物。当然,这种涵盖与重塑是通过演绎法层层推理、归纳法层层归纳来实现的,一步步拓展出理性逻辑多维化的逻辑空间,即模型表象。也就是说,随着信息增量不断增加,高端逻辑的整理越来越脱离实物的感性直观和知性直观,即越来越抽象,完全脱离实物的直观表象,只在层层的概念上推演,并在推演过程中完成追本溯源的构建,形成理想逻辑模型。而这个逻辑模型本质上只是理性载体的感知规定性和衍存位相的反应,也就是理性载体存在度的表达;或者说,感应属性代偿下的逻辑模型表达了感应主体纵向的衍存位相和横向的依存程度,其本质上是感应主体存在度的彰显。也就是说,逻辑模型之“知”是代偿求存的结果,而非符合论意义上的求“真”产物。当然,在人类不自觉认真的盲存状态下,难免有很多人觉得自己在追求符合论意义上的“真”,在追求客观真理,但实际上这都是求存的错觉。
(5)既然任何逻辑模型都与“真”无关,最多代表了临时的“正确”(即实现了当下的代偿有效性),那就需要有证明一个理论或逻辑模型“正确”的标准,这个证明只能是逻辑证明,具体而言就是达成逻辑三洽:
1、逻辑自洽。
自洽包括狭义逻辑自洽和广义逻辑自洽。(注:书中把广义逻辑自洽放在了第2部分的“他洽”中。)
狭义逻辑自洽指理论内在没有逻辑矛盾。广义逻辑自洽指低端逻辑在后衍阶段需要被高端逻辑整顿,而高端逻辑也反过来需要经过低端逻辑验证。很多时候,高端逻辑就算不能被低端逻辑证明,只要它足够精密与圆满,也不能轻视,因为它落实的概率很高,如阿波罗尼的圆锥曲线这样的达到极高致密度的纯逻辑理论,将来一定会有“应”的表现即落实的表达,而对于其他不够圆满的理论就不一定了。
2、逻辑他洽。
他洽指与不能否证的其他理论没有矛盾。如为什么说唯物论错了,是因为它不能与当下的物理学和感官生理学他洽。物理光学和神经生理学告诉我们看到的颜色是光谱仪上波长,这与《物演通论》的精神哲学他洽。而陈旧的唯物论不能与物理学、生理学他洽,故不正确。虽然科学都不是真的,但当你还不能证伪它的时候,你的理论必须和它保持他洽才算正确。
3、逻辑续洽。
续洽指能整合新的信息量。随着存在度递弱,感应属性代偿就表现为信息增量,旧有逻辑模型如不能包容新信息量即崩溃,所以科学需要不断检验,一出现反例,即告崩溃。任何理论的崩溃都是必然的,因为缔造该模型时不可能留有空白以容纳新信息,否则就无法在特定的位相上实现融洽。如牛顿的理论在微观领域无法续洽,而爱因斯坦理论的正确正在于对微观、宏观领域都能通解。
总之,能达成逻辑三洽,就证明了该理论或逻辑模型在当下衍存位相的代偿实现或有效代偿状态,同时,也是“广义逻辑融洽”(或“广义逻辑自洽”)在理想逻辑阶段的彰显和表达。换言之,人类的任何理论都是一个假设模型,要证明它正确,就必须通过逻辑三洽来实现对它的逻辑证明。所以,西方才说,证明即知识。许多非科学知识也是假设模型,但都是非证明体系下的粗陋逻辑模型,因此缺乏延展性,不能分化出新知。
需要说明的是,理想逻辑模型的代偿有效性是越来越低的,表现在科学上就是科学的证伪速度越来越快,即后衍理论的代偿时效越来越短,这表达着“广义逻辑失洽”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也就是说,随着物演的分化或发展,人类的认知“函量”(即知识量)越来越大,“函真”越来越低,越来越难以达成逻辑三洽,最后一个理论一定是不能自洽的。
关于“广义逻辑自洽”与“广义逻辑失洽”,可以复习第九十四章的注释,对“广义逻辑自洽”与“广义逻辑失洽”的发生学原理已经有了充分的说明。这里只特别说明一下“广义逻辑失洽”的两种情况与“失存”的两种情况是如何对应的。
根据本章后面“广义逻辑失洽”和“失存”的概念表述可知:“广义逻辑失洽”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前衍阶段的“失代偿”,一种是后衍阶段的“充足无功代偿”,它对应的正是“失存”的两种情况,即前衍阶段的“(有效)代偿不足之失”和后衍阶段的“(无效)代偿充足之灭”。
也就是说,“失代偿”指的就是物演前衍阶段代偿效力相对较高阶段的代偿不足状态。“充足无功代偿”即第二十三章的“过度代偿”,指的是物演最后衍阶段的代偿效力越来越低的人类主动追求代偿的状态,这个阶段的问题通过代偿无法解决,因为越代偿越逼近代偿充足而灭。这就如同人生前半段的新陈代谢活动是成长,后半段的新陈代谢活动是衰老,所以,前半段需要多锻炼有助于成长,后半段需要涵养身心,如果还和年轻人一样造作就过度了!当然,这只是比喻,并不恰当,辅助理解就好。
当然,“失代偿”和“充足无功代偿”(或“过度代偿”)只是物演不同阶段代偿表观特点,其特点背后的深层逻辑还是存在度递弱的代偿终极无效的本质彰显。换句话说,代偿的有效性只是代偿层面的表观现象,是万物横向耦合依存的实现,但其纵向衍存律下代偿效力越来越低才是存在度层面代偿终极无效的表达。但横向依存进程与纵向衍存进程归根到底又是同一进程或同一回事,正如时间和空间归根到底是一体的,最终都同一于超时空的有限衍存区间里的存在度这个指标,即存在度决定了存在者的纵向衍存位相、横向依存状态和时空占比,成为存在者的本质表达。
(6)于是,人类因为“形而上学的禁闭”,注定了其感知越来越失真的“伪在”格局,但这越来越失真的所知恰恰真实地反应了人类特定的衍存位相。这个特定的衍存位相或存在度决定了人类的能知、可知、所知,也体现了人与万物的纵向衍存关系和横向依存关系,即万物的统一性和人的客观质态或客观本性之真,本段称之为“真性”。古代中国对人性的探究就在此处显示了它的合理性。也就是说,作为客体的人的本真我们无法探究,但我们可以探究人与万物的关系,以此说清人性。虽然,古代中国尚未分化出哲学,乃至精神哲学,但它通过追求万物关系来说明人性的整体认知或系统认知是值得肯定的。其深刻程度与五十三章中的“物性表现为物性相关”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人作为万物之一,和物共存于一个存在系统,这个存在系统作为整体的统一性决定了万物之间的关系。所以,人性和物性都是对这个统一性的具体表达,故可探讨。这也是本书不探究作为客观世界的本体而只探究作为存在性的本性以解读存在的原因,因为存在性揭示的就是万物之间的纵向衍存关系和横向依存关系。
在这个物演的最后衍的阶段,其最高层级的感应属性耦合(或抽象、或虚拟)结果就是我们通俗而言的“真理”,但“真理”之“真”表达的只能是“理”作为逻辑序列(即自然赋予主体的先验的逻辑形式,包括从感性、知性到理性的感知方式)的“真”,而不是作为“物”的客体序列之真,因为感性、知性和理性所得的感性直观表象、知性辨析表象和理性模型表象,都是对“物”或客体序列的层层抽象处理的结果。归根到底,“理”只是主体感应属性与客体可感属性的逐层耦合(即属性耦合)的结果,是“物性”(包括人性)而非“物体”的呈现。客体序列或康德的自在之物始终是我们的感知无法直接抵达的。但人类感知属性与条件体系或对象体系(即客体序列)的耦合最终达成主客难分的一体格局,这也是对既往“心物合一”粗陋模型的精细化表达。即:一方面,“心”是“物”的感应属性(指主体的‘心’是主体的感应属性),“心”的能知状态、所知结果都被“物”的存在度所决定;一方面,“物”都是“心”中的“物”(即主客体属性耦合所得的感性直观表象、知性辨析表象到理性模型表象),都是精神存在。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唯心主义之“心”的“合理存在”与“非理存在”,其“合理存在”指作为感应属性的“心”确实最终呈现为精神存在的“理”,但这“合理存在”却是以“非理存在”(即“心”的载体,即作为客体的“物”)为基础的,且只能被最前衍的“非理的物”(即本原存在)一步步分化导出。这也是唯物主义的“合理性”亦即“合心性”所在,即“合理的心”或“合理的物”只是“非理的物”的感应属性和感知结果。虽然,一步步分化的“非理的物”(即衍存序列上的客体系列)不能凭感知抵达,但所有作为“心”的“知”,都是“非理的物”给予的,反应了“非理的物”的衍存位相和存在度。
本段“非理的存在”或“无理的存在”在既往哲学中指康德的“自在之物”或作为客体存在存在的物(即元在),在递弱代偿的存在论模型下,可以视为存在者的本性或存在度,如婴儿未睁开眼时其拥有的世界只是“无”或“物的潜在”,一旦睁开眼,所见之物皆是“理中的有”、“无物的有”或“虚化的有”(即被感知扭曲了的“有”)了。
也就是说,主体之“知”(即精神存在)一开始就不是与自然存在相符合的“求真之知”,而是自然存在赋予“知者”(同时也是“在者”)代偿的“求实之知”(此处的“实”为“实在”、“实存”的“实”),亦即“求存之知”,故“知”的求实意义或代偿求存意义就是“知”的唯一意义和定义基础;以此为前提,不可知论自然就不成立了,因为不可知论成立的前提在于“知”是“求真之知”。
(7)理性逻辑的大函量源于主体所依存的对象体系的复杂化,小函真源于对对象体系层层抽象的越来越长的逻辑过程。也就是说,归根到底,理性逻辑的质态取决于逻辑载体的衍存位相或存在度,这决定了逻辑载体的依存条件和依存方式(即感知规定性,包括理想逻辑之质态)。而且,理想逻辑的分化和逻辑载体的分化是同一进程,理想逻辑由此必然导致以下结果:
a、理想逻辑大函量呈现的信息倍增与小函真所呈现的依存对应度(即把信息化多为一的耦合确认度)成反比。
也就是说,信息倍增的效应越大,逻辑模型正确落实的概率越低,即人类认知世界的细节越丰富,把细节认知耦合成整体认知的宇宙观模型就越难。
理想逻辑的大函量必然表达着依存对象分化到无数之多时具体个体和作为整体的主体都存在着依存选择的困难。如任一主体生病了无法为自己选择最适合的药品,必须求助于医生;锻炼也开始需要教练,但又继续衍生出不知道如何选择教练的问题,等等。对依存对象的分科化处理导致了每个个体的进一步残化,而人类整体因为信息量的暴涨越来越难以在思想上耦合所有分科的知识——这是哲学家的任务,但哲学家若作为个人来完成这项工作,需要掌握和处理的信息越来越多,自然越来越难——这必然导致人类整体依存的确定性逐步丧失。即使在分科处理的领域,也因为信息量的分化倍增导致成功率越来越低。因此此时的信息量分化多半离不开人类不断衍生的新工具,而新工具必然进一步放大对客体的扭曲,这必然导致简约原理下的武断确认因为扭曲层级的越来越多而越来越难以达成。这使得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整体,人类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极容易发生选择性错误。
b、理想逻辑小函真呈现的依存对应度(即把信息化多为一的耦合确认度)递减与普解覆盖面的萎缩(即理论的他洽)趋势相一致,即随着人类认知量的整体扩张,与整体相比,分科导致的认知狭隘与片面程度必然加剧。
也就是说,人类的认知细节越丰富,认知的普解性越低。这相当于盲人摸象,没有整体观的局部认知越精细,离整体越远。
理想逻辑的小函真表达着智质分化(即专业越来越多、越分越细)下人类的分科认知越来越表浅、琐碎、片面、狭隘、失整体、失系统,而整体的认知确认又越来越难(因为前述a)。于是,每个专业的人实际上都是盲人摸象中的盲人,只不过“象”长得越来越大,本来能抱着一条腿的,现在摸着的可能只是一块皮肉。原本囫囵的世界支离破碎成无数理论构建的不同分支的逻辑模型。后现代哲学更是在哲学层面上显著表达了这个特征。
也就是说,无论是科学还是哲学,波普尔判断理论是否正确的衡量标准,即相符性、普解性、一致性和精练性的达成都越来越难。这里的相符性指代偿实现或依存对应匹配(即“知”的逻辑模型与“在”耦合,即正确性);一致性指理论达成自洽;精练性指在思维经济原则下简一律的处理达成;而普解性在波普尔的提法中指的是仅仅该理论覆盖范围内的普解性,事实上,相对于人类不断增益的认知整体,专业理论的普解程度会越来越低,哲学理论对普解性的实现也越来越难。
c、理想逻辑的分化进程(即函量递增、函真递减的进程)与其自身被证伪的速度成正比,即以分科来实现的理想逻辑的分化导致任何思想成果的代偿时效性或有效性越来越低。
也就是说,理想逻辑的代偿时效越来越短。
当然,人类的一切知识,包括科学和非科学知识皆非真,其代偿效力也随着其智质分化的进程而逐步降低。所以说神学不能证伪是相对哲学、科学而言的,只说明其证伪难度更高而已。换言之,可证伪是绝对的,不可证伪是相对的,只是科学、哲学、神学的证伪难度逐步升高而已,这也表明了理想逻辑作为最后衍逻辑的代偿有效性必然越来越低或越来越不稳定。
(8)理想逻辑的可塑质态决定了智质分化速率远超体质分化速率,由此把人类导入极端动荡的感应求存状态,也由此决定了理想逻辑的代偿演运前途,即理想逻辑的向度。
注:本章解读理想逻辑之质态。详细说明了理想逻辑大函量小函真的主观可塑性质态。最后一句“理想逻辑的可塑性质态决定着它的感应操作情状及其代偿演运前途(即代偿演运的向度)”导出下一章“理性逻辑之向度”。
附:本章重要概念:
一、“广义逻辑自洽”与“广义逻辑失洽”(概念注释)
广义逻辑自洽:也叫“广义逻辑融洽”。指“感知结构内部各逻辑层级之间天然融通自洽”之谓。“广义逻辑”之系统概念的提出,首要意义在于破除了“感应→感性→知性→理性”的发生学障碍;同时,它也直接提示,在该系统内部,各层级之间自然会保持相互连贯、相互确认、相互融通的自洽关系。譬如,在一般情况下,理性不会去质疑知性的归类,知性不会去质疑感性的失真,感性更无力去质疑感应的琐碎,总之,整个系统只有采取不自觉的“认真”(认定前体或前提是真实的)态度,伪在依存或危在求存的属性功用(或有功代偿)方可达成。此乃理解“为什么一切感知都是失真的却竟然会有效”即所谓“预定和谐论”的关键。
广义逻辑失洽:指在某些特别境遇或条件下,感知结构内部各逻辑层级之间的天然融通自洽关系突然失落。它见于两种情况:其一固有感应或感知属性不足以代偿(即表现为失代偿),致使相关载体的识辨依存过程发生动摇与阻障(实际上是该载体存在度继续流失的体现),下一逻辑层级不得不增益而出,此乃广义逻辑渐次发生的内在动因。其二,在严重失稳的理性阶段后期,感知结构内部动荡不宁(载体存在度过低所引发的充足无功代偿),它表现为各层级之间的融洽联系出现持续性破溃,即原有的“认真”或“确认”型通达关系(如原始神学的“信仰”状态),不断地被“怀疑”或“探究”性反思所取代(如哲学继而科学的“理性”工具),直至所有学问、学说、学术或思想理论一概进入方生方死的茫然之境为止(如正在显现的高速知识更新或日“知识爆炸”情状),此乃广义逻辑最终引领载体失存的外在表现。这是理解“一切属性代偿包括感应属性代偿终将趋于失效”即所谓“无效代偿论”的范例。
二、“失存”(概念注释)
失存:从字面上看,无非是“存在的失灭”。但存在者为何会有所失?生存者为何会有所灭?失于何方?灭于何因?基于这般考虑,读者必须在这个词项中窥察三层含义:首先,最重要的是必须领悟,任何物类的存灭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其存在度的高下;其次,才涉及如下两个表观因素,一是(有效)代偿不足之失;二是(无效)代偿充足之灭。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