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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与申报】齐鲁教师、齐鲁校长、齐鲁教师建设项目候选人申报推荐新一轮开始。

时间:2023-04-06 23:33: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的课程和教学领导力,注重学习型组织建设、引领教师成长;治学严谨、廉政勤政、管理科学、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近5年,所在学校在本人任职期间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重大风险问题,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违规办学、师德失范等情况。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近5年,取得过以下4项条件中的2项业绩,乡村学校、县域高中、沿黄流域25个县(市、区)域内学校校长可放宽至取得过1项业绩:

( 1 )本人任期内所在学校有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立项的科研课题或项目;

( 2 )本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是成果主持人;或本人获得过省级基础教育成果奖,是成果主持人或申报人(前五位);或本人任期内所在学校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

( 3 )本人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立项的科研课题或项目;或本人任期内所在学校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立项的科研课题或项目。

( 4 )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论文;或出版教育类学术著作等。

6.办学治校业绩突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遴选条件1至4,且遴选条件5中取得过4项条件中的3项业绩的,可破格申报。

7.同等条件下,市级名校长或积极从事教育志愿服务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者,优先推荐。

Q: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齐鲁名班主任申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A:

1.在职在岗的班主任,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累计10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中小学班主任承担的课时量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 文件要求;中等职业教育班主任承担的课时量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教学课时量要求。

2.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关爱学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和感召力。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5年,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重大问题和师德失范情况,所带班级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师德高尚;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熟悉教育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的学生研究、教育 教学研究能力,家校沟通能力强,研究成果丰硕。

4.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思政工作成效显著。所带班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班集体团结互助、健康向上;带领指导班集体或学生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善于学习和践行先进教育理念,班级管理民主和谐、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学生、家长、同行评价好。

5.在班主任队伍建设中起示范带动作用,能够积极帮助和带动中青年班主任不断发展。获省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在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名班主任)工作室担任主持人、或在省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能力比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Q:

“三名”工程在主动服务乡村教育、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有哪些举措?

A:

1.义务教育学段乡村学校乡村系列推荐名额单列,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乡村系列,须具备乡村学校任教经历5年及以上,且仍在乡村学校工作。

2.主动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向沿黄流域25个县(市、区)域内所属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生态环境、水沙调节、公共卫生等急需领域教师倾斜。

Q: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A:

1.在职在岗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或承担教学工作的副校长,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近5年,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不含校本课程) 教学工作,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教学课时量要求。

2.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思想先进, 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教学业绩得到师生公认,成绩名列前茅。近5年来,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过省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或本人参加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能力大赛、优质课评选、说课比赛等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或省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线课程获得立项。

4.近5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全省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或发表过与申报学科教学相关的具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过与申报学科教学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5.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探索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有效教学组织、实施形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教学条件特别是实训实习条件的建设,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在教学做合一、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等方面的机制、制度建设有创新举措;改革学生学习评价方法,利用信息技术平台,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成效显著。

6.专业课教师应具有与任职专业有关的二级及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它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外的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来,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不少于6个月。

7.引领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材建设奖或规划教材入选者,受到全国优秀教师和省级优秀教师表彰、省级及以上青年技能名师和教学团队成员、志愿服务业绩突出、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者。主动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生态环境、水沙调节、公共卫生等急需领域教师申报可适当放宽。

Q: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需要具备哪些申报条件?

A:

1.在职在岗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长,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相应的校长任职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职校长任正职累计满3年(或任正、副校长累计满5年)。副校长任职累计满5年,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 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 业,为人师表,治校严谨,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较强的学校管理、规划发展、组织协调等能力,廉政勤政、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近5年,任职学校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累计获得3个以上二等奖。

4.办学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发展思路清晰,勇于改革创新, 任职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近5年,所在学校在本人任职期间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重大风险问题、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师德失范等情况。

5.有较强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取得过以下4项条件中的2项业绩,沿黄流域25个县(市、区) 域内学校校长可放宽至取得过1项业绩:

( 1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论文;

( 2 )出版过职业教育论著(教材);

( 3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

( 4 )参与国家或省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 案等编写工作。

( 5 )参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

Q:

如何培养培训工程人选?

A:

采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通过集中面授、跟岗学习、经典研读、主题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培训、特色培育。

1.个性培养。培养单位为每位工程人选选配专业的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工程人选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凝练个人教育思想,引领学校实现特色发展。

2.课题研究。工程人选在导师指导下围绕学校管理改革的重点和前沿问题独立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经历完整的课题研究全过程,提升其教科研及创新发展能力。鼓励支持部分学科基础好、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选攻读教育管理硕士学位。

3.成果培育。工程人选要勇于创新,勤于反思,梳理总结学校管理经验,结合课题研究,形成教学科研成果,鼓励支持优秀者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撰写论文,出版学校管理方面的专著。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工程人选要注重实践研究,形成产学研成果,鼓励工程人选主持或承担相应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获得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

4.示范引领。省教育厅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工程人选工作室,组建工作群组,形成学习共同体。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采取有效措施,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工程人选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县(市、区)教育 (教体)局选择2至3所薄弱学校、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作为名校长工程人选的结对学校和实践基地,促进区域、城乡学校协同发展。名师、名班主任建设工程人选每人应承担3—5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Q:

如何进行培养过程管理?

A:

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高校或单位须建立工程人选个人成长档案,加强培养全过程管理。依据其个人和学校发展规划,分年度对工程人选进行过程性考核,达不到培养要求的,由培养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Q:

如何进行考核认定?

A:

培养周期结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工程建设目标、工程人选个人与学校发展规划等,对工程人选师德表现、学校改革发展、领导课程教学、创新教育管理、营造育人文化、带动乡村学校发展等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分别认定为“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齐鲁名班主任”。

Q:

哪些情形下工程人选将被取消认定资格?

A:

工程人选在培养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培养任务,取消认定资格。

1.齐鲁名师、名班主任建设工程人选:

( 1 ) 脱离原推荐设区市或脱离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

( 2 ) 齐鲁名班主任建设工程人选脱离班主任工作岗位的;

( 3 )乡村系列教师,脱离乡村学校的;

( 4 )发生重大教学或安全责任事故、参与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意识形态领域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 5 )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6 ) 有其他应终止培养任务情形的。

2.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

( 1 ) 离开原推荐设区市或调离校长岗位的 (包括兼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任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未免校长职务的);

( 2 ) 以乡村系列推荐入选后不在乡村学校任职的;

( 3 ) 培养周期内,任职学校超过2所,且无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年的;

( 4 )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校违规办学情节严重的;

( 5 ) 所在学校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意识形态领域发生重大风险问题、因学校管理问题出现重大舆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 6 ) 本人或所在学校教师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 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7 ) 有其他应终止培养任务情形的。

Q:

如何持续发挥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齐鲁名班主任作用?

A:

经考核认定的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齐鲁名班主任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研究,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原推荐市域内(乡村系列须在乡村学校)定向服务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各市教育局对市域内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齐鲁名班主任定期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省教育厅每三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取消 “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齐鲁名班主任”认定。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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