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复印(扫描)件一式三份(业务主管科室、财务科、财政局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由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查验原件后,在《申请报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
请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商务、财政部门及中心城区相关重点商贸服务业企业及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下午17:30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由市商务局审核后统一报送市财政局,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戴晓华 联系电话:
附件:1. 娄底市企业财政扶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娄底市商务局 娄底市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