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分平台直属、外包给其他公司以及自家店的配送员三类,”这几年,朱知其眼见着平台直属外卖员的比例越来越小。
朱知其坦言,平台垄断的后果带来的是恶性循环。现在,开一家外卖店要多出至少两万元的推广费,生意越来越难做,“给消费者带来的苦果是产品质量的下降。”为了节约成本,尽量多得获取利润,商家不得不在材料上挤压成本。
“不得不说,在平台上的所有人都很被动,”朱知其叹了口气,“商家一边挤压成本、一边贪恋平台影响力;消费者享受便利,但被动享受质量欠佳的商品;配送员收取低廉配送费、又不敢轻易辞职。”
学界认为,《反垄断法》将会迎来一场大改
《反垄断法》自正式施行到现在,已有12年,张敏告诉河南商报记者,12年间,《反垄断法》已处罚了很多违法企业,起到了比较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比较著名的案例,当属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依据《反垄断法》第七章的法律责任,对高通公司处2013年度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据媒体报道,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反垄断执法数额最大,技术含量最高、国内外影响较大的经典案例。“效果也十分明显。”张敏说。
不仅如此,2013年8月,美赞臣公司违反《反垄断法》,因滥用市场主导地位制定不公平高价,被处近3300万美元,约合2.02亿人民币的罚金。
2018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查明三家涉案企业达成并实施提高冰醋酸原料药价格的垄断协议,对三家企业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283万元,并令冰醋酸原料药价格恢复至竞争状态。
此外,哈大齐地区天然气纵向垄断协议案、扑尔敏原料药垄断案、联合技术公司收购罗克韦尔柯林斯公司股权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等,都是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较为经典并具代表性的案例,涉及到各类垄断行为。
而这次对三家企业的处罚,算是给市场释放了信号,至少,《反垄断法》在关键时刻,切实保障了不少社会人的合法权益,可即使已是顶格处罚,包括张敏在内的学界业界人,也在担忧,“这次的处罚,到底‘长没长牙’?”
不少市民也在质疑,为何仅各处罚50万元?
“处罚的依据不同,”张敏解释,高通公司和这三家公司的垄断行为分别为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而在制定法律责任中,对二者的处罚情况不同。”
不过,国家已经着手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今年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学界一致认为,对于《反垄断法》将会迎来一场‘大改’。”张敏说。今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挂出一则公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的平台,指的就是“互联网平台”。
中央层面上周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张敏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这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国家扶持互联网平台发展到现在的地位,也是时候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了。”(首席编辑 华丽娟 编辑 吉倩倩 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