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产投基金、公共平台、中介机构组建评选委员会。
(2)制定评选方案。由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确定评选流程、内容、方式等条件。
(3)个人申报。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人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推荐,于8月10日前报所在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区(市)县审核。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汇总后,于8月15日前报绿色低碳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5)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推荐人选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 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绿色低碳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投促部门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于8月15日前将《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提交市生态环境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为初步人选。
(二)初审
市生态环境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
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
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1年,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期内(满3年按近3年计)未发生生产安全、环保、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行为。
3.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在蓉聚集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一定数量关联配套企业。
(二)企业发展规模(至少符合以下3点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2021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2.企业资产总额在5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上)。
3.企业属于“6类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企业。
4.专注于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10位。
5.工业类企业员工300人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15%以上)。服务类企业员工100人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
6.上年度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
7.上年资产负债率小于70%。
8.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
9.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量60项以上。
10.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家级标准制定3项(含)以上。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各相关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
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
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
请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①《成都市绿色低碳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六、联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邓滔
联系电话:61886335
电子邮箱:189609931@QQ.com
点击查看《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绿色低碳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