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结婚年龄和条件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军人结婚年龄将迎来最近的变化,军人结婚年龄不能早于22岁,女性不能早于20岁。
ight="601"/>个人申请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发函
政治机关向申请结婚的对象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寄发《结婚函调信》和结婚函报告表。
填写报告
待《结婚函调报告表》寄回,经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后,申请结婚者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支部申报,营级单位党委审核
审核证件
申请结婚者,必须提供男女双方,婚前体检检查表,双方身份证和军官证或士兵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
领取证书
政治机关领导审批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建立档案
在领取结婚证书60天内,要在本级计划生育部门,建立计划生育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