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南门)信息中心。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孙州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动国产纪录片对外传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动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积极创作播出适合对外传播的纪录片精品力作。
(二)加强保障。各推荐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内容审核、推荐评选、奖励扶持工作机制,调度资源力量,配套扶持资金,为推动优秀纪录片对外传播提供坚实保障。
(三)认真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纪录片制作和播出机构,并按照要求做好筛选和推荐工作,广电总局每季度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