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就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此次申报将不再予以支持。
涉企项目申报内容当中,要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全称、项目名称、核心内容(申请贴息资金的,应当逐一说明融资信息)、补助金额,该项目过去2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财政指标文件详细说明,并附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申报资金全称,申报项目和金额逐一说明,并附申报材料)等内容作为必备要素。
申报单位应自2016年以来,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执行进度慢、结余资金规模较大以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单位,削减或取消资金支持。
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此申报指南制定本区域内创业项目申报指南,自行组织申报、踏查、评审、资金分配、审计等工作。
长春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88522882
长春市财政局政策咨询电话:82537739
长春市2021年度创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长春市2021年度创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图片为网络截图
编辑: 罗丹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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