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全职在德工作5年以上的承诺书4。初期、中期业绩评价结果5。社保缴纳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纳税证明材料。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单位印章)8。其他证明材料4。处理程序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的高新区、镇(街道)初步审核后,持申报材料到县人力社保局“人才一件事”专窗(武康街道英溪南路399号县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楼二楼)办理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的,对材料予以接收并登记。2.审核。县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兑现。县人力社保局将审核情况报县委人才办,经县委人才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拨付奖励资金。
五、其他事项
(1)对已享受过相关资助(补贴、补助、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2)2019年度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或从外县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企业育才奖及人才技能津贴,按《中共德清县委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打造人才强县的实施意见》德委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所需材料见附件5;
(3)续领人才技能津贴的,按照首次津贴核定标准申领,只需提供《德清县2020年度人才技能津贴资金申请表(个人)》(附件1)。
六、政策咨询
七、
咨询电话:
0572-8018592
0572-8018595
0572-8018591
2019年度取证(或引进)技能人才奖励
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一、企业育才奖励(限于2019年度取证或引进的)
1. 德清县2020年度企业育才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附件4)
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才技能津贴(限于2019年度取证或引进的)
1. 德清县2020年度人才技能津贴资金申请表(个人)(附件1)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开户银行及卡号
6.属于劳务派遣的企业职工,还需提供在德企业工作证明
附件:
1. 德清县2020年度人才技能津贴资金申请表(个人)
(扫描下载附件)
2. 德清县2020年度技能人才获奖(荣誉)奖励资金申请表
(扫描下载附件)
3. 德清县2020年度引进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
(扫描下载附件)
4. 德清县2020年度企业育才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
(扫描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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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德清人社
编 辑:钱卓飞
执行主编:归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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