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无法导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无法按期进行年度验证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其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
2.各区教育局和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分别就各区和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在“继教网”的注册单位进行核查,归档已注销的学校或已离职的教师,动员未在平台注册的学校加快申请注册,建立学校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档案。我市中小学校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单位账号,并督促本校专任教师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账号。
(三)高度重视并做好学时审验工作
1.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结果申报审验中,做到严密、细致、准确,保证验证工作的真实、公平、公正,依时完成;
2.各区教育局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应按时对年度学时数据进行复审;市、区培训机构(基地)和中小学校必须按时录入学时;学校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本校中小学教师年度学时的审核工作;教师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时的申报和补录,过期不录,责任自负;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时验证的数据整理及技术支持,保证管理平台及数据的稳定与顺畅。凡发现有马虎应付、弄虚作假的,必须及时通报和向上级部门汇报;
3.教师扫描或拍照上传个人的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申报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或拍照复印件无效,审核部门不作审核,视为无效证明。上传无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算学时。已在“继教网”登记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学时登记。获得境外培训机构领发的非中文证书,需同时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中文翻译材料。培训证书中无明确培训时间的,需同时上传由学校盖章的相关学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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