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重新起草。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征求意见。经过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最终,市政府印发《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并政发[2022]17号),第二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政府质量奖作为一个奖项,从中体现出竞争力和代表性,该奖项份量足、荣誉重,一定做到好中选优、宁缺勿滥。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坚持科学、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真正把体现太原高质量的产品和企业以及对质量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评选出来。
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传播质量发展理念,鼓励、引导更多的优秀企业踊跃参与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引导全市各行各业和各类组织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提升城市质量综合竞争力。推动质量管理创新,继续引导推动获奖单位质量品牌建设,积极争创“山西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推动企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我们一定以此次政府质量奖评选为牵引,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断将质量强市建设引向深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后,感谢关心我市质量发展工作的新闻媒体朋友们,请一如既往地支持、鼓励我市企业的成长发展,关心、关注我市质量工作的发展进程,营造全社会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发展氛围。
谢谢大家!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贺旭宏
谢谢李文军同志的介绍。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中国县域经济报 记者
请问为何推动设立“市政府质量奖”?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王伟
设立“政府质量奖”是顺应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世界范围的工业化进程无不表明,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都把质量上升为国家战略,把设立国家、地方政府质量奖作为国家强化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夯实质量保障基础、推进质量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时期。设立“政府质量奖”有助于形成保证质量安全的正面引领机制,有助于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有助于促进全市整体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设立“政府质量奖”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1年出台的《山西省质量奖管理办法》,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因此,设立“政府质量奖”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
设立“政府质量奖”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
当前,我市正处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打造经济升级版,关键在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切实把质量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切实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质量提升,围绕提高质量竞争力推进品牌建设,围绕保安全、惠民生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
“政府质量奖”的评选有助于引导我市企业坚定走“质量兴企”、“以质取胜”之路,推动企业广泛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模式,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黄河电视台 记者
请介绍一下,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是什么?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王伟
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
1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条件
1︎⃣ 依法在太原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
2︎⃣ 坚持质量第一理念,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取得突出成绩,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创造性、独特性和可推广性。
3︎⃣ 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前列。
4︎⃣ 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
5︎⃣ 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无因组织责任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6︎⃣ 无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申报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组织)
1︎⃣ 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2︎⃣ 近3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的,或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3︎⃣ 近3年内参加各级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3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① 从事或分管质量工作3年以上。
② 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对质量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质量振兴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③ 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卓有成效,成果显著,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质量效益和社会效益。
④ 在质量工作领域知名度高,质量工作业绩得到同行的普遍认同。
⑤ 个人所属的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⑥ 个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的行为。
2︎⃣ 专家学者评选条件。
① 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能够引导、影响和促进质量管理理论、实践的发展进程。
② 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实践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在权威刊物发表重要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理论专著。
③ 在质量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研究成果和理论创新为同行所公认,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声誉。
④ 研究成果在实际质量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解决了质量难题,提升了质量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组织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① 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② 积极探索提高组织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创新质量管理方法模式。
③ 重视培育企业的质量价值观和价值理念,推动形成独特的企业质量文化。
④ 注重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培养形成高效的质量管理团队。
⑤ 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推动企业、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4︎⃣ 工程技术人员评选条件。
① 长期坚守在质量工程技术一线开展工作,熟练掌握质量工程技术方法与工具,具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② 在质量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改进或突破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核心技术,有效解决了生产或服务环节中的质量难题。
③ 通过质量技术攻关,提高本企业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可靠性,降低产品质量成本,提高企业品牌效益。
5︎⃣ 一线工作人员评选条件。
① 长期坚守在生产一线开展工作,掌握熟练的工作技能,能够起到标杆带头作用。
② 在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能够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技术难题。
③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独创的质量技术成果,在行业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 在企业员工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为本企业培养大批熟练技术工人。
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申报太原市政府质量奖(个人)
1︎⃣ 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2︎⃣ 近3年内所在单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3︎⃣ 近3年内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市政府质量奖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
1
发布信息
根据市政府质量奖批准的工作安排,公布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要求和起止日期。
2
组织申报
凡符合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填写《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组织/个人)申报表》,按照市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并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
3
资格审查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组织/个人)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受理组织和个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材料评审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材料评审,并根据材料评审结果,形成材料评审报告,提出现场评审和材料核查名单。
5
现场评审
对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专项评审组,进行现场实地评审,并形成相关报告。
6
陈述答辩
通过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阐述质量提升、创新驱动、品牌影响、经营绩效等方面内容,接受专家组的质询。
7
综合评价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阶段、环节评审报告情况,提出拟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
8
审定公示
召开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候选名单,研究确定拟获奖组织和个人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9
批准公告
经公示通过的拟获奖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通报表彰获奖组织和个人。
市政府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奖(杯)牌、证书,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太原广播电视台 记者
我们知道,这是太原市第二届政府质量奖评选了,和第一届评选,有什么不同和改进?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王伟
奖项设定不同
第一届市政府质量奖只设不少于五个“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组织)”;第二届设“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和“太原市政府质量奖(个人)”两个奖项,每个奖项均为两个等次(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每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5个,太原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10个,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评价标准不同
第一届采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第二届采用《山西省质量奖评选方法》(DB14/T1462)、《山西省质量奖个人类评价规范》(DB14/T1463)及《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规范》(DB14/T1464)等。
评价标准可根据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由每2年评选一届改为每3年评选一届
明确提出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承担。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贺旭宏
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媒体朋友如有进一步采访需要,新闻发布会后可以继续深入采访相关负责同志。
感谢两位发布人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来源:太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