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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保申报表】@西安企业!西安市2022年开始申报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时间:2023-03-24 22:40: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6)保险机构应根据缴费基数申报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工资,正确输入保险人的个人联系电话,并填写《关于开展西安市2022年度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客户端自动生成,需要单位自行打印)。以上各种报告必须由单位主管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七)在9月30日前完成支付基数申请。

报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厅或临柜办理10月份增减变动,9月30日晚8时系统统一核定10月份费用。

10月1日至10月31日可在社保经办网厅或临柜办理11月份增减变动,10月31日晚8时统一核定11月份费用。

10月1日至10月15日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厅或临柜办理10月份增减变动,10 月15日晚8时统一核定10月份费用,10月16日至10月31日可在社保经办网厅或临柜办理11月份增减变动,10月31日晚8时统一核定11月份费用。

10月15日后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厅或临柜办理10月份增减变动,同时到经办窗口核定10月份费用,费用核定完可在社保经办网厅或临柜办理11月份增减变动,10月31日晚8时统一核定未核定单位10月份费用和11月份费用。各参保单位按照核定金额到税务部门缴纳工伤失业保险费。

(八)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缴费基数补差为负数的单位补差数据对应月份已实缴的,将补差金额直接退至待转金;如补差数据对应月份有欠费的,待欠费月份实缴到账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再将补差金额退至待转金。

(九)参保单位认真核对参保数据盘中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务必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若信息有误,待基数申报工作完成后到柜台修改。

(十)参保单位认真核对单位参保人员,将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核实停保处理。临柜申报的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经柜台确认后拷取数据盘;网厅申报的单位直接.上传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保存后下载数据盘。

(十一)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网厅“单位(项目)失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或“单位(项目)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模块中认真核对单位地址、专管员姓名、办公电话、专管员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等信息。若信息为空或有误,请在网厅或柜台进行修改。

(十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西安市缴费基数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本辖区参保单位开展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并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如未按时完成,将暂停办理单位增减变更业务和相关待遇。待申报完成,恢复正常。

(三)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单位须尽快缴纳工伤、失业保险费用,以保证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待遇。

附件:

1.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承诺书

4.动态码网上经办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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