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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工资申报】重要的提醒!包括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3-03-23 21:20:2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个体户如果在两个以上地方获得经营收入,则在进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应合并个体户营业收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额,补充更少。2.残疾、孤老、烈属的个人收入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韩元,根据应纳税额减免100%的个人所得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韩元的部分将根据应纳税额减免90%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有残疾,

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及以上身份的,选择一种身份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个人取得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经营所得的减征参照执行。

3.随军家属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军转干部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5.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广东省限额标准为14400元)。

6.重点群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广东省限额标准为14400元)。

四、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远程办税渠道:

(点击查看大图)

(二)办税服务厅:

如果您不方便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预约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五、申报操作

0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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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2.填写申报表

(1)填写公共信息

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2)填写投资者信息

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事项的,可填报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额等信息。具体可参考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的“申报表填写”指引。

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提交申报】。

3.税款缴纳

若需补交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缴款页面,提供4种缴款方式:

(1)【三方协议缴税】。首次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或更新过三方协议账户的,先点击【更新三方协议】,获取最新协议信息再进行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2)【银行端查询缴税】。界面下方显示欠税相关内容,选择投资人待缴税记录后,点击【打印】,携带打印出来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的限缴期限内前往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缴款。若需要重新打印,点击【作废】,作废成功后,状态变更为未打印,重新点击【打印】,携带最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银行缴款。

(3)【银联缴税】。勾选待缴款记录后,点击【立即缴款】,在银联缴款页面录入该缴款银行卡办理时使用的姓名、证件号码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后点击【确认付款】。

(4)【扫码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生成二维码】,扫码缴税。纳税人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微信进行扫码缴税。

4.申报更正及作废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启动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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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投资单位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操作界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实名注册后可直接进行登录操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后才能进行登录操作。

2.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若已存在申报成功记录,修改公共信息时,会提示“若您修改了公共信息,则会同步修改所有已填写申报表的相应内容。对已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需要重新报送”;修改公共信息后,与之不一致的申报成功记录的“申报状态”都变更为待申报。

3.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点击投资者姓名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

(1)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2)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主表商业健康保险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商业健康保险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商业健康保险明细数据,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3)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在主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捐赠扣除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捐赠扣除明细数据。

(4)纳税人发生减免税事项,在主表减免税额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减免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减免税额明细数据。

(5)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在税收协定标签页,点击【录入税收协定信息】。

(6)纳税人符合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未享受的,可添加优惠信息。

申报表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对该条申报记录提交申报。

4.若需补交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税款缴纳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具体可参考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税款缴纳相应操作指引。

5.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点击【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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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2021”,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当您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是”;选“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6.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7.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4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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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 “2021”,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须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05

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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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资料及办税地点

(二)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

请提前通过当地税务局官方微信或小程序进行预约办税,并根据您的需求,选择预约类型、预约大厅、预约时间即可。

再次提醒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结束

还没有办理的纳税人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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