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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工申报系统】山东省2021年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资料提交通知

时间:2023-03-23 19:15:5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全一致,不得随意简写。学历及学位证书丢失的,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3.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现专业技术职称及获取资格时间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定职取得资格的填写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现职称证书丢失的,须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扫描件。以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作为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的,须按执业资格证书信息规范填写。

4.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每满1个年度为1年。

5.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6.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事业单位经批准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专业岗位兼职审批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7.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应按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填写,每年一条记录,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盖章确认。

8.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包含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其他等5类,严格按类别分类填写,总数不超过15项,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代表性成果,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的只能填写一项。论文著作扫描件包括正式刊物封皮、目录、论文全部内容(著作可节选)及刊号(书号)页,各类用稿证明等扫描件不可作为支撑材料,同时“论文验证地址”栏填写可以查验该论文的网址链接。“成果名称”按照“获奖:成果名称(如: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研究)”“课题:课题名称(如:市级重点课题调研:****研究)”“专利:专利名称(如:发明专利:专利名称)”“论文/著作:作品标题全称(如:论文:对****浅析)”的格式填写。“时间”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或发表出版时间为准。“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报刊或出版社”论文填写刊物名称、著作填写出版社名称。

9.上传其他附件:上传《“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2)等其他必须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A3纸型,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申报人须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2.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送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签字推荐的推荐函,并报送经呈报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破格申报推荐表》(原件)。

四、审核和呈报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推荐排序,并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网上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资历、工作业绩、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呈报部门材料报送。呈报单位在报送《评审表》等材料时,还须报送从系统中生成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A3纸型,单面打印,以下简称《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核准打印信息完整后加盖呈报部门公章。报送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评审表》顺序要与《申报人员花名册》完全一致。

五、注意事项

(一)通过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人须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审核意见修改补充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个人负责。

(二)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网上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有违法违纪、学历学位学术造假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品德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六、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25日,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如有委托评审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请省直各部门(单位)一并报送。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相关政策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报送地点:济南市小纬四路46-1号607房间(经六路与小纬四路交叉口东2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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