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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南职】南宁职称评审资格

时间:2023-03-23 01:19:5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如选择通过本职改办申报的,中直驻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邕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邕单位申报渠道及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市职改办备案后,方可到我办申报。
  (五)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部队)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入我市工作的,需先到南宁市职改办申请办理重新确认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我办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2019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网络化申报:
  1、申报人可登录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信息公开”栏里“人事教育”栏目内查阅评审工作通知、相关评审政策及文件。
  2、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缴纳评审费等流程均通过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完成。
  3、在网上申报推荐评审的基本流程为:单位注册——个人注册与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无主管部门的、非公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可略)——县、城区、开发区职改部门审查(市直属单位的、非公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可略)——市工程技术专业职改办审查——工程系列南宁市中级评委会(工程系列南宁市工信局初级评委会)评审。
  具体操作步骤为:
  (1)单位注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指定系统操作员(不超过2名)负责职称申报工作,并填写上传《关于指定“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系统操作员的声明》(附件2)。操作员登录“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进行单位用户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单位信息。
登录“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登录->人才服务->职称业务申报”完成单位注册。
  (2)主管部门注册。登录“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登录->人才服务->职称业务申报”完成主管部门注册。
  (3)个人注册与申报。申报人登录“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登录->人才服务->职称业务申报”完成个人注册和个人材料申报。
  申报人进入“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完成个人注册后,在个人申报系统倒数第二栏的“模板附件”里下载三个模板,然后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系统(注:在系统中所填写的内容均为基本简要信息,相关具体佐证的材料均要扫描并上传至三个模块的指定栏目,在系统中填写的资料要与上传至各模板中材料相一致),完成后提交单位审核和推荐。
  (4)单位审核和推荐。申报单位核实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经历、社保、论文、业绩等信息,组织审议推荐小组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填写考核结果、审议小组意见、公示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推荐。
  (5)主管部门、县区职改办审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人员要上报主管部门及县、城区、开发区职改部门审查后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市属单位人员、非公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可由单位直接推荐到相应的评委会。
  (6)申报中级的请选择“工程系列南宁市中级评委会”,申报初级的请选择“工程系列南宁市工信局初级评委会”。
  (二)推荐评审的有关要求
  1、单位在进行审核推荐时,人事职改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和查询核实,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
  2、各单位要按规定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5人或7人组成),负责对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进行审议、鉴定,做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报、材料是否属实。审议情况要做好记录,作为本单位是否同意推荐的依据之一。同时,将审议推荐小组的推荐意见、投票结果和公示情况按申报系统提示要求填写。
  3、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申报情况或申报材料发生变更,还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4、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情况,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按照南职办[2019]8号文件“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的有关要求,申报人的申请材料中若缺少以下注明有“一票否决”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其申报材料将不予以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
  1、申报人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材料错漏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其中,因申报人填错身份证号码导致相关关联材料无法查询的,由申报人承担相应后果;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化),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缴费成功后,申报材料不允许修改。
  2、学历情况(一票否决)。
  申报人在申报前应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学历情况,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到《学历资历证书电子档案》模板中的指定位置;对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学历证书、个人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学历资历证书电子档案》模板中的指定位置。
  学历查询渠道:①学信网);②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3号大学生创业基地4楼),电话:3859813;③技校学历:广西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星湖路北二里2-1号),电话:5858788;④境外学历学位:广西教师培训中心(竹溪大道69号121号室),电话:5815495。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票否决)。
  申报人在申报前先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登记注册。申报时在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后,点击“数据链接”可在“现专业技术资格”栏目自动生成电子证书提示。如在申报系统中无法在线查询到现有职称证书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现有职称证书、批复文件或评审表的原件扫描件,并上传到《学历资历证书电子档案》模板中的指定位置。
  4、社保情况(一票否决)。
  申报时在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后,点击“数据链接”可在“个人社保”栏目自动生成社保缴费证明提示。如申报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其社保缴纳情况,申报人需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清单的扫描件,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若无法提供的,要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材料),上传到《学历资历证书电子档案》模板中的指定位置。
  5、继续教育情况(一票否决)。
  申报人在申报前要完成自治区人社厅规定的2019年公需科目(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名片)的学习考试任务。申报时在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后,点击“数据链接”可在“继续教育情况”栏目自动生成考试合格证明提示。如发现申报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其继续教育情况,申报人需将考试合格证下载上传到《学历资历证书电子档案》模板中的指定位置。
  6、论文、著作情况(一票否决)。
  申报人取得现有职称后,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等。公开发行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查询。若提供的论文属未公开发表的(如交流论文、技术工作报告等),要将原件提交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需把查询结果截图或单位审核意见、相关论文(含刊物封面、目录、具体内容等)原件扫描上传到《论文著作电子档案》模板中的指定位置。
  7、破格申报或无职称申报的,需提交满足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票否决)。
  8、主要经历。
  申报人填写个人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时,学习经历要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专业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包括在不同时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或职称。
  9、工作业绩情况。
  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课题的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情况等。业绩成果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申报人需把与专业技术相关的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材料扫描上传到《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档案》模板中的指定位置。
  10、年度考核情况。
  申报人需按要求提供2018年合格等次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其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以单位年度考核表为准,非公单位申报人员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为准(附件3)。扫描件放在“学历证书”模板中“《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扫描件”栏内),申报单位需在审核时在系统上填写申报人员近五年合格等次以上年度考核情况。
  五、诚信申报与追责
  坚决打击职称失信行为,严格倒查追责。申报人有隐瞒身份申报、挂靠申报、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及各级职改部门审核过程中隐瞒、歪曲事实以及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启动倒查机制,按管理权限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如责任人为中共党员,函告纪检部门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一)申报人: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负第一责任。
  1、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工作经历与业绩成果,以及学历、资格、社保、荣誉、奖惩、论文著作等相关信息。
  2、签署《职称评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同时,须在评审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结尾处,书写“本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否则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签名。
  (二)推荐单位: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
  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将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推荐上报,或隐瞒、歪曲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该单位将被列入失信档案。
  (三)主管部门和县、城区、开发区负责职称审核的部门
  主管部门、县区职改办负责审查申报单位的审核履职情况、申报材料的量化指标和“一票否决”等情况,建立诚信责任制,明确材料审查责任人,对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行为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的,以及职称工作者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接收评审材料的时间:
  本职改办接收评审材料的时间:2019年9月10日-10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七、评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根据广西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15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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