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的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被推荐申报人数”是指此次被推荐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数。
(三)“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单位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均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单位账户。单位审核通过,上报申报人员信息时,需选择申报人员状态为“申报结束”方能上报。
(二)学历证书应上传原件,如原件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上传到“上传其他证明附件”栏。
(四)人事档案委托代管的,应在“档案托管单位”栏填写法定全称。
(五)评审表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空置。
(六)表格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两者皆备,缺一不可。
(七)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均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不全或申报内容填写不全的,由申报人员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八)申报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图像应清晰完整,不可颠倒。涉及多页的,应扫描或用图像软件合成在一页上。
(九)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
(十)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请参考《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需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时间:9月22日至10月8日(工作日)。评审表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并统一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报送地点:兰山区孝河路79-1号1106室。
联系电话:8113115。
有关评审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临沂财会信息网()查询。
临报融媒记者宋波 通讯员王靖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