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诚意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诚意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018,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