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纳税申报跨省】异地经营分公司需要独立纳税申报吗?

时间:2023-03-21 18:27:5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实际业务中,如果财务人员没有正确理解“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概念,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明及所得税分配表,就可能会被视同为“独立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种

除了上述4大税种,分支机构还需缴纳的其他税金,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等都由各分公司独立完成申报缴纳,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


作者:1点,来源:亿企智库。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