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金治疗接受者死亡《养老保险转移明细表》份,标明死亡日期;提供现有相关死亡资料。2.养老待遇接受人失踪、服刑等其他情况:提供公安、法院、监狱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三、贵阳各部门各级处理。
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2333 85872367
丧葬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
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结算
二、所需材料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死亡(含退休和在职):
1、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所需资料:现有相关死亡材料。
2、由死亡人员遗属办理所需资料:现有相关死亡材料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遗属人员身份证件;遗属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遗属人员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非必要件)。
三、办理部门
贵阳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2333 85872367
基本养老金证明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
退休人员养老金证明打印
二、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来函(写明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身份确认后开具。
2、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件,身份确认后开具。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三、办理部门
贵阳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2333 85872367
来源:贵阳本地宝
编辑:黄 雷
责编:杨青青
审核:陈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