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
合法的资产转移主要分为两类
1.继承转移
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2.移民转移
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对申请者的要求
1.必须是已经拿到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或者外籍人士(包括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居民)。
2.需将在中国境内持有的房产售出(可以将售房款一次性结成外汇转至当事人境外银行账户),其他有价证券和不动产也必须出售后才能申请资产转移。
3.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争议。
4.办理成功的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提取外币现钞。必须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
5.所有合法移民到其他国家地区的中国公民,有且只有一次机会向外管局申请移民财产转移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