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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审查通知!

时间:2023-03-19 21:53: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料。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其中,对提供的业绩、论文等应是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重点是近一个任期来的情况。论文材料 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凡上传的业绩和论文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单位总工逐份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并标注“原件复印”。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个人网上申报2022年9月1日--15日,用人单位及辖区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初审合格报辖区主管部门审核。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市房产大厦803)。

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单位公示证明》1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6、《马鞍山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1份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中级及破格申报人员面试费为100元/人。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55-2322589。

附件: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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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住建局网站

编辑:朱小曼

校对:傅中平

审核:秦俊 王小明

审签:阮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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